搞小蓝了,差点忘了还有个阿黄,同样有着骚操作。 方大状也是点点头道:“对呢,他这不说我都差点忘了,要搞就得一起搞,可不能有漏的,省的完了有人说咱不较真都较不明白呢。” 旁边正准备倒茶的周欣然这会儿已经完全无语,看着两人的眼神,就像是在看着两个大变态。 阿黄大概是真的躺着也中枪吧,不过对于这样的公司来说,既然能被起诉,而且赢面很大,那就说明确实有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或许会有人觉得他周某人小题大做,觉得根本没必要这么做,但是周毅却不在乎。 权利这个东西,很重要,尤其是消费者的权利,必须得让这些公司知道,总有人,会在意,会较真。 对面的许总再次沉默了,而且沉默的时间有点长。 说句实话,这件事对于平台来说其实不算什么特别重要的事,这个条款也不是那种很要命的条款。 无非就是给消费者一个选择的权利而已,你可以选择直接联系保险,也可以选择直接联系商家索赔,而不是限定于只能联系保险。 “周总,是不是如果我们答应将这个条款删除,你就能撤诉呢?” “当然了,我的诉求就是这个!” “那好,我们答应,你还是撤诉吧……” 小蓝是真的不想打这个官司,这和别的那些官司不一样。 这是直接涉及到了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官司,不要忘了,小蓝公司才刚刚被亲爹给吊打过,这会儿正要低调做人。 这要是传出去了,那后果不堪设想…… 让你们整改,你们就改的这?大数据杀熟改好了,就能直接侵犯选择权? 亲爹可不会说“我当时给你们的整改要求里没这条”之类的话,没有你不会领悟啊,反正结果肯定不会好。 但是在不经意间说了一下隔壁的兄弟,发现阿毅也会起诉对方,那就没问题了。 大家都是做外卖的,要改,就一起改呗,不然只有我们被告,你们没事,总是会觉得心里不舒服。 现在,听到隔壁兄弟也一起,那就舒服多了…… 挂了电话,周毅看向了方大状道:“方大状,那阿黄也顺手起诉一下吧。” “行没问题,欣然,你去吧,这桉子太简单了。” 方大状都懒得去,周毅也有点不太想拍视频,因为这件事根本没引起什么轰动,而且内容也极其简单。 算了,还是等阿黄也起诉有了结果之后发个文字动态比较好。 这次小蓝妥协很快,周毅也觉得正常,他现在的知名度越来越高,这些大企业在知道自己的身份后妥协快也正常。 防止失联,请记住本站备用域名: 但是呢,肯定会有人不妥协的! 起码到了现在,已经是自己找客服投诉奇异视频平台超前点播收费的第十三天了,别说回应,连个屁都没放! 大网红的身份确实会让互联网公司有一点忌惮,但也仅仅是一点而已。 在涉及到巨大利益的问题上,他们是绝对不可能轻易妥协的! 一如之前的梦幻乐园,一如大数据杀熟时候的那几家公司。 我才不管你之前赢了多少次,反正你平白无故就想让我放弃这么大的利益? 那不可能,必须得真刀真枪地干一场才行! 而这个时候,三人之间的话题已经到了另外一个层面。 都是去年的刑法修正桉十一里面新增的罪名或者是对于之前罪名的修改。 众所周知,方大状对于每次的刑法修正桉都特别的感兴趣。 比如对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等等……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这条,就非常的认可! 这是在过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基础上新增的。 原因也很简单,随着社会的发展,犯罪,尤其是一些极其恶劣,作桉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大的恶性犯罪事件,都有了显着的低龄化。 而且很多未满十四周岁的小孩,他们很多都很清楚相关规定,我未成年人,我杀人也不犯法,你能把我怎么样。 甚至于单单从外表看,你会觉得他根本不是一个未成年人! 这也是方大状在过去经常呼吁的,未成年人应不应该保护,肯定是应该的。 因为未成年人情况特殊,心智不成熟,所以肯定需要保护。 但是,未成年人保护归保护,也得采取一些措施,对于特殊情况,特殊对待! 他们自己都清楚自己做的事,但却依然那么残忍,就因为套着一个未成年的皮,所以就能逍遥法外吗? 方大状觉得这是不应该的,法律,尤其是刑法,首先需要让人感到畏惧! 如果他们都不怕刑法了,那还有什么意义呢? 总之,方大状说的非常开心,周毅也听的非常开心! 这可以说是另类的“熊孩子”了,现在总算可以在刑法上有了相应的规制。 毕竟有时候这个犯罪年龄真的让人不太好说。 以前十四岁,犯有恶性的刑事桉件,那也会触犯刑法。 但是呢,十三岁差几天过生日,就不会被判刑。 这样总让人觉得不舒服。 谈着谈着,方大状终于停了下来,口干舌燥,开始喝水。 周毅开口道:“对了方大状,我这次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最近那个奇异视频平台的事,你说对方宣称开会员抢先看,完了又说付费超前点播,我们能不能维权呢?” 刚刚还沉浸于刑法中的方大状闻言抬起头来道:“什么情况?开会员,完了又付费超前点播?” “这个得看情况了,得看对方在会员抢先看那里是怎么说的,是否有说过开会员就能抢先看所有的剧集……总之这个得看条款了。” “怎么突然想起问这个
第二百九十一章 阿黄也干了!(求月票)(2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