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四十四章 一条小财路十三(1 / 1)

汪清之所以轻生,一方面是被人打脸受不了打击;另一方面,来自父母双亲的期望也是一个巨大的压力。

汪百万以十八万贯的价格拍得一本孤本后,汪清也报复回去了,一口恶气是出了,可是这代价也太大了,十八万贯啊!

这个孤本的典故是个一次性消耗品啊!你打脸回去了,典故也就泄露了,别人也都知道了,下次呢?下次怎么办呢?

汪百万已经被梁师成这些宦官集团当成了肥肉盯上了,以汪青的才学,找个学问好一点的读书人,都不用孤本这种大杀器都能打脸,所以汪青又被人打脸了。

汪百万能有今天的成就,拥有百万家财,也是很精明的,之前只是关心则乱,如今儿子再次被打脸,汪百万也醒悟了,照着这个趋势下去,自己的百万家财也扛不住啊!

汪清也借着这个机会和老父亲敞开了心扉,好好聊聊,自己其实不是读书的料,再读下去也不会有成就,现在咱们家又被人盯上了,儿子我不如就不读书了,跟着爹爹踏踏实实做点事吧!

汪百万也知道儿子汪清说的是实情,以前自己明知道儿子不是读书的料还逼着儿子读书,那是想着自家不差钱,考不中就考不中吧,至少还能混在读书人的队伍里,有个体面,可是如今不知道哪个缺德带冒烟的玩意搞出了这个翻书打脸,儿子继续读下去,三天两头的成为垫脚石,什么体面都没了,还不如跟着自己接手产业,还能多赚点钱!

汪青不读书了,不再自称读书人了,别人也不好再来打脸了,日子算是安稳了,可是皇家商行的这些股东急了,汪百万可是皇家商行拍卖会上孤本最高价格的记录者,他的扛不住了,这个孤本的行情一下子就掉落了许多。

但是包定早有对策,皇家商行的股东基本囊括了大宋朝的所有权贵,是典型的官商勾结,而官商勾结最典型的做法就是出台律法为自己的生意保驾护航!

于是很快就有一条律法出台了,凡是在皇家商行拍卖了孤本之人,天下人不得挑战!也就是说,只要你在皇家商行拍卖了一本孤本之后,你就有了免死金牌,别人再来向你挑战,那就是违法的了,官府可以插手了。

千万不要以为这条律法很奇葩,但是在古代这种奇葩的事多了去了,完全可以突破你的想象!

在历史上,崇宁初年,有一个叫做范致虚的官员,向宋徽宗提出一个立法建议:“京师有以屠狗为业者,宜行禁止。”即提请朝廷取缔京师的肉狗屠宰业,其实就是禁止民间食用狗肉。

范致虚为什么要提这个建议呢原因比较奇葩,“十二宫神,狗居戌位,为陛下本命”,意思是,宋徽宗生肖属狗,所以狗不宜被宰杀、食用。幸亏徽宗皇帝不是属鼠,要不然宋朝的猫都要失业了。

宋徽宗觉得范致虚的提议非常有道理,“因降指挥,禁天下杀狗”,下了一道诏书,禁止天下人屠狗。并赏赐了范致虚,“赏钱至两万”,范爱卿能想出这么有创意的建议,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