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天两世为人,胎穿到这个武道世界,第一次得到母爱。
尤其是还在母亲腹中,母亲对有了自己的欣喜和浓浓的爱意。
还有将要将自己生于皇城之中的抱歉。
原本,有点小傲娇的自己还会觉得这位无时无刻都在温柔抚摸着自己,每天口中碎碎念的女人有些烦。
自己可还是在她的肚子里啊!
这么小小的人你就要我每天听你念经,脑壳有点痛,跪求老铁新号别搞。
但时间一长,就算是冰冷如石的石头人也会被温驯的暖阳捂热,感受到那浓浓的爱意,逐渐接受了即使还没见过面就满眼全都是你的母亲。
可是……
“王爷……”
秦天猛地睁开了眼,身边一位身材纤细窈窕,长发披肩,穿着一身淡红色长衫的女子满脸担忧的抓住秦天的手臂。
本是美人胚子的模样,但脸上那半尺长的刀疤却破坏了美丽的风景,但仔细的看女子的五官颇为秀气。
这也把秦天抓回了现实之中。
“放心十年时间过去了,我的心情已经平复不少。”
“和那些家伙交手没有冷静的头脑可不行。”
红袖见到秦天笑了,这才放心。
三天以来红袖一直想要问,回到皇城之后先去皇陵祭奠云嫔娘娘还是直接进入皇城。
红袖对于云嫔娘娘也是颇为思念。
皇陵的位置在京城以北,一个叫通天关的地方。
据说当地风水极好,大齐第一位皇帝高祖帝就是在此起兵,当年此地还只是官宦人家的故居,名为秦家庄。
高祖皇帝近水楼台拿下帝都开疆拓土,打下了今日大齐的根基。
百年之后葬于此处,形成现今的皇室园陵。
而妃园陵就在此处不远。
按照行程的话通天关是必经之路。。
秦天看红袖三天以来都是欲言又止,知道红袖在想什么,毕竟红袖是自己的玩伴,也在后宫中生活数年,又是枕边人,北凉王府事实上的女主人。
早年间,红袖在浣衣局差点被打死的时候,母亲和秦天路过恰好遇见,出手救了她一命。
那一年红袖才三岁,而秦天才四岁。
之后二人一同冒着生命危险来到了北凉。
又过了五日,终于离开了北凉九郡八十一县的地界。
秦天虽然是北凉王,但封地只有北凉城,其余各郡县均在朝廷规制。
只是听谁的不听谁的就两说了。
一行人全力赶路,将十日的路程压缩了一倍,全程都是住在野外,没有住进驿馆,进城也只是王大虎带人补充物资。
再加上所有人都没有着甲,也没有引起太大喧哗。
更重要的原因是秦天全程都待在马车之中。
北凉百姓几乎全都见过秦天,尤其是当年年幼的秦天打土豪的时候,所有百姓几乎都受过秦天的恩惠,以至于,北凉王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已经不是朝廷那位能比的。
朝廷那位,除了和他们要钱要粮还有什么?
还有什么?
北凉王给老百姓发的可是实实在在的粮食,能救命的东西。
如果让老百姓见到秦天,今天就不要想离开这个县城了。
秦天最讨厌麻烦。
只是麻烦不会消失,只会找上门来。
“王爷,前方就是永安县,今天晚上终于可以住酒店了。”
“住在野外五天,兄弟几个被蚊子咬得都成猪头了。”
红袖拿出面纱遮住脸庞后拉开车帘打趣道,
“大虎哥,每次露营听到最大的声音就是你在打呼噜。”
“那呼噜声比打战时候的战鼓还要响亮。”
亲卫们听到红袖的打趣,瞬间表示认可。
“队长,你还说喂蚊子,明明是蚊子被你吵得睡不着觉,才出来吃宵夜的。”
“就是,就是,我们被你呼噜吵得只能喝蚊子一起数星星。”
“是极是极,队长,你的呼噜这么响以后找嫂子一定要找耳朵背一点的,夫妻生活才和谐。”
……
“你们这班苟曰的,敢打趣老子,看老子今天整个大通铺晚上就和你们一起睡,气死你们。”
亲卫队长王大虎恶狠狠的威胁道。
亲卫们瞬间哀嚎遍野,开始求情。
毕竟王大虎最可怕“武技”的就是脱掉鞋子。
那气味可谓是遗臭万年!
想要安详地离世?
做梦!!
秦天和红袖相视一笑,一同吐出八个字,“三十多岁的小屁孩。”
聊着聊着离城门越来越近。
王大虎带着随行车队老老实实地排队,没有选择暴露身份。
但路人们全都选择离秦天等人远远的,毕竟秦天一行人骑着高头大马,腰间还有长刀,一副杀气十足的样子。
“这帮人好像是当兵的?”
“当兵的?对对对,那股子狠劲和杀气,不是土匪就是当兵的,就是不知道哪里的兵。”
“管他哪里的兵,肯定不是北凉的兵,北凉的兵哪里能出北凉,走走走,不要被这帮人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