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买新的,二手车可不常见,要是去市里二手商店还有可能。”
“新车?你哪来的票?”叶淑玲虽然没有买过自行车,但是也听说过。
沈国平微笑道:“我从一个手里有票的人那里买的,而且这车也不是凤凰永久,是梅花鹿牌的,听说是咱们市里自行车厂产的,我骑回来的时候,感觉这车也挺好的,不比凤凰永久差。”
“我试试!”沈连宝起身,下地穿鞋,穿上外衣,就要出门去骑车。
“爹,这车我是给老二还有娘买的,所以是二六的,等下次再有机会买自行车,到时候再买个二八的。”
叶淑玲听到大儿子的话,心中感动,差点没当场掉眼泪,但是嘴上却埋怨道:“你这孩子,直接买个大点的多好,我能骑几次!”
沈国平笑道:“周末老二不上学,娘你就可以骑着自行车去姥爷家,去二姨家溜达啊,比走着快多了。”
“我能去几回。”叶淑玲嗔道。
沈国平道:“娘,以前走着太慢了,现在有了自行车,你想啥时候去就啥时候去。”
娘俩在屋里说话的时候,沈连宝已经推着自行车出了大门,刚出门便迫不及待的骑上,然后在村子里面一圈一圈的逛了起来。
凡是被人看到,有人好奇地问,他就大声的说是自己大儿子新买的。
这番话引起不少人的羡慕,嫉妒,大家都知道,沈连宝家的大儿子今年初中毕业,没有考上高中,这件事情一度还成为大家的热议话题,毕竟这时候,孩子一般读完小学就不念了,一是读书需要学费,书本费,没分产到户的时候,哪有那么多的有钱人家。
二是生产队干活的人手越多,每个人分到的干活量就越小,所以,学习一般的,念完了小学,就直接开始下地干活了,也算是为家里减轻负担。
像沈国平这样的,成绩不是特别好,但是还要供他上初中的父母并没有那么多。
这也是为什么,沈国平没有考上高中后,被人诟病的原因。
生产队秋收的时候,还有不少人在议论这件事情,可是等到秋收之后,沈国平摇身一变,成为一个跑山人,每次去山上,必然都会带着猎物回来,大的有野猪,狼,小的有野兔,而且那次沈国平拿着野兔回来的时候,大家都看到了,那野兔的个头,都快赶上一个小猪了。
本来大家看着沈家吃肉,嘴里就直泛酸水,现在好了,沈国平竟然有能耐买自行车了,这大件在整个金岗村都没有几个,这些人的心仿佛都被泡在醋里,整个人由里到外,都散发着酸味。
“他老叔,你家老大怎么赚这么多钱?”
“嗨,就是在山上遇到了野猪,这不是把前几天卖野猪的钱都花完了,他就是个大手大脚,存不住钱的。”
听完沈连宝的话,这些人算是好受了一点,实际上,沈国平前两次卖野猪肉的钱,都在叶淑玲的手里存着呢,这次可没有花家里钱。
而沈连宝这次专门骑自行车出来转圈,为得就是说这件事情,免得让别人家眼红,再暗地里对自己家弄啥阴谋诡计。
要不说,跟自己老爹相比,沈国平的生活经验还差多了呢。
等到沈连宝转完圈回家后,沈国平还以为老爹纯粹是出去显摆了呢。
“你说这自行车是给你娘和你老弟买的,可我记得,你老弟好像不会骑自行车呢!”
“啊?老二不会骑车?”
沈连宝听到大儿子的话,笑了起来。
“咱家也没有自行车,他怎么学骑车?对啊,你是怎么骑回来的?”
忽然想到这一点,沈连宝不由得好奇地看向大儿子。
“自行车还用学?我上去就能骑,骑的比谁都快!”
沈国平淡淡装了一波,实际上,这自行车是转生前小时候,他用自己家那辆连车闸都没有的车子学会的。
但是这个世界也没人知道,他可以吹一波。
“等老二放学回来,你教他骑车吧!”
“行!”
沈国平觉得,骑自行车也不是什么难事,以老二的脑子,应该可以学得很快。
他万万没想到,老弟学习的时候,头脑很聪明,但是运动的时候,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
“我把着呢,你蹬就行,放心,我不会撒手的。”
这种带着横梁的老式车型,学起来比较难,如果是斜梁的自行车,不用沈国平在后面把着,他自己就能学着骑。
还有个原因,就是沈国威的个子没有那么高,双腿跨过横梁后,脚掌堪堪能够落地,不像沈国平,他只要稍微将车子歪一下,哪怕是坐在车座上面,也可以用脚将车子撑住。
“哥,你可别松手啊,我害怕!”
沈国威不停地扭着车把,车子在路上忽左忽右,根本没办法保持平衡。
“放心吧,不过你快点蹬,自行车越慢越不好骑,慢的时候,不好保持平衡。”
“可我不敢快骑,万一你跟不上,撒手了,我不得摔跤啊!”
沈国平气不打一处来:“我能故意坏你么,赶紧给我蹬,快点,不然你什么时候能学会骑车?”
考虑到自己不想要继续走着去上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