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小露一手(1 / 2)

“那行吧,你试试!我看着。”

沈国平赶紧拒绝:“别的啊,我做饭就是为了让娘歇一会儿,你在这看着我干啥?在屋里躺一会儿多好。”

“那我不是怕你不会做么,我看着还能教教你。”

“真的不用,娘你先做窝窝头吧,我先做个红烧肉。”

看着老娘开始和面后,沈国平才去下屋,调了一块肥瘦合适的五花肉肉来,实际上,做红烧肉的话,最好是用带皮肉,带皮的肉口感才好。

拿过家里年纪快比得上自己的老菜刀,将五花肉切成麻将块,东北菜的精髓就是量大管饱,这也是深受民风的影响,这边的人大多性格豪爽,讲究大口吃肉,大碗喝酒,如果是南方菜系的话,大都讲究精致,这个沈国平还真的做不来。

在切肉之前,沈国平已经将锅里添上水,灶坑也点着了,用干榛子杆作为柴禾,烧水的速度特别快,噼里啪啦的声音里,大锅里面的水已经烧开。

往锅里面兑了点冷水,降低水温,然后沈国平把切好的五花肉全都放进水里,再往灶坑里加柴禾,同时他拿过昨晚老爹沈连宝没有喝完的散白酒,往锅里面倒了一些。

说来也巧,他正在往锅里倒酒的时候,沈连宝刚好开门进来,看到大儿子往锅里倒酒,他赶紧冲过来,将沈国平手里的酒抢了过去。

“你这个败家孩子,怎么能这么糟蹋我的酒呢?”

沈国平看了老爹一眼,沈连宝看着酒瓶里下去了一指高度的酒,相当心疼,要不是沈国平已经打了,他恨不得给这个败家孩子两巴掌,让他长长记性。

对于老爹的白眼,沈国平并不在意,他看着锅里五花肉的情况,开口道:“爹,我今天从公社里回来的时候,给你买了两瓶榆树白。”

“真的?你给我买酒了?”

第一反应是不信的沈连宝赶紧走进屋里,打开自己放酒的柜子门,看到里面果然多了两瓶崭新的榆树白,他咧嘴笑了起来。

“不错!大儿子知道孝敬他老爹了。我真没白疼你!”

沈国平背对着他,听到老爹的话,他翻了个没人看到的白眼,腹诽着:“刚才你可不是这么说的,明明看到我用点酒,恨不得揍我呢。”

不知道自己被儿子腹诽的沈连宝笑嘻嘻的走回屋子,看着柜子里的两瓶廉价酒,翘起来的嘴角怎么都压不下去。

“你自己在屋里美啥呢?”

叶淑玲将窝窝头做好,烧完最后一把火,进屋的时候,正好看到自家丈夫正在一个人偷笑,怼了他一句。

沈连宝翻了个白眼,瞪了媳妇一眼:“我美啥?我是觉得大儿子知道孝敬他老爹,所以高兴呢。”

叶淑玲来到他身边,小声道:“嘿,这就高兴了?我跟你说,今天下午老大回来,跟我说,他以后还想接着跑山,我没同意。”

“没同意就没同意呗,他总不能真的靠跑山活着,让他跑几天就不错了。”

沈连宝也是这个态度,叶淑玲却话锋一转。

“我觉得,不如让他先跑一个冬天,你说呢?”

“你咋还同意了?”沈连宝皱眉看着媳妇,明明之前还是跟自己一个阵线的,怎么说叛变就叛变了呢?

叶淑玲解释道:“主要是我觉得,咱家老大有这个跑山的命,你看看,他学开枪才一天,第二天上山就能打到野猪,第二天又打了一头野猪,还卖了九十多块钱,你说,咱家老大是不是有这个命?”

他们这时候没有运气这个概念,只说沈国平是有这个命,别看这是唯物主义社会,但这种教育才多少年,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文明烙印,深深的刻在老百姓的思想和骨子里,不是说改变就能够改变的。

“你说他就是有这个在山上发财的命?哪有你说的那么玄乎!也就是两头野猪,再过几天看看再说吧。”

沈连宝的态度也不那么坚定了,穷日子一直伴随着他三十多年的生涯,如果可以的话,他不想让自己家的日子一直这样紧巴巴的,说白了,他想给上学的二儿子买一辆自行车的钱都没有,作为一个男人,再怎么说都有些说不过去。

穷则生变,沈连宝是兄弟三人里面最聪明的那个,也是三兄弟里面唯一一个小学毕业的人,这两年他在别的村子干活时,也在羡慕那些家里住着砖瓦房,出入有自行车的人家。

“人家都能挣钱,我怎么不能?就算我没那个命,我儿子难道也不行?”

这就是沈连宝的想法。

殊不知,他们夫妻二人的声音虽然小,但也被五感大大增强的沈国平听到说话内容,默默笑起来后,沈国平将锅里面已经焯完水的肉块用笊篱捞出来,然后刷锅,先将肉块无油下锅,把肥肉里面的油炒出来,再将肉和油分别盛出来,然后炒糖色。

用这种大铁锅炒糖色真的很考验烧火的技术,既不能让火灭了,还不能让火太大导致炒糊。

好在,沈国平懂得如何烧火,他用木头将此时灶坑里的熊熊大火压下去,随着几根手臂粗细的木头被扔进灶坑里,火顿时被压下去,趁着这个时间,沈国平倒了一点豆油,又挖了一匙白糖倒进锅里,开始炒糖色。

当锅底的白糖全部融化后,稍稍有些焦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