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回家(1 / 2)

“野猪肉?那还行,这肉我就留下了。”

姥爷拿着烟和酒进屋,沈国平把手里的猪肉递给姥姥,又拿出白糖和糖块,姥姥对着他笑了笑,拉着他的手一起进屋。

“姥,过几天我给你送点粘苞米面和红小豆,到时候你给我做粘豆包吃呗?”

“行!我大外孙想吃,姥就给你做。”

走进屋子里,沈国平将手里的白糖和小淘气糖块都放在窗台上,对着进屋的姥姥说:“姥,你不抽烟也不喝酒,我给你买了白糖和糖块,嘴里没味道的话,就吃糖。”

“好好,大外孙真好!”

相比起他们今年十九岁的孙子,这个才十六岁的大外孙明显更加的懂事,除了懂事之外,还有孝心,这才是两个老人感到高兴地原因。

孩子孝顺,意味着自己的女儿女婿将来老了的那一天,也是老有所依,他们作为父母,当然高兴。

“老婆子,去做饭,大外孙,今晚在这住一宿,明天再回家!”

姥爷大手一挥,就给沈国平的日程安排下来。

沈国平赶紧摇头:“姥爷,这可不行,我吃完饭就得回去,我爹他们在开荒呢,昨天我在山里挖了陷阱,今天还得去看看,万一里面有东西,今天不能弄回家,我怕会被狼吃了。”

这可不是沈国平在危言耸听,这个时候,天黑以后,路上经常会有狼群出没,这也是为什么大家出门的时候都要成群结队的原因,一个人的话,哪怕是手里有枪,面对狡猾的狼群也是凶多吉少。

“这都快十一点了,你到家不得一点多啊,还上什么山,就算是山上有宝贝,也不能贪黑上山。”

“嗯,姥爷,我知道了,那我就回家,先不去山上了。”

“这还差不多!”见大外孙把自己的话听进去,姥爷才稍稍放下心,他拉过炕上的烟笸箩,准备卷烟。

沈国平见状,直接道:“姥爷,我不是给你买烟了吗,你抽那个金葫芦呗。”

“在自己家里抽什么卷烟,抽这个就行,那个等出门时再抽。”

姥爷也是好面子的人,这也是大多数东北人的通病,别管我家里条件如何,出门一定要面子才行。

“行!等以后外孙有能耐了,给姥爷弄点好烟。”

“哈哈!那也不用,大外孙你要是有钱了,就早点结婚,我和你姥还想着帮你哄孩子呢。”

“行,等我遇到相中的姑娘,就结婚。”

实际上,这也只是沈国平安慰老人的话,他们东北这边结婚一般都是要扯证的,哪怕是结婚的时候年龄不够,等到了年龄后第一件事情就是领证,毕竟没有领证的婚姻并不受法律的保护。

当初沈连宝和叶淑玲结婚的时候,两个人的年龄就不够,生沈国平的时候,叶淑玲才十九岁,沈连宝二十岁。

所以现在沈连宝也不过三十六岁,叶淑玲三十五岁,换成三四十年后,这个年龄没结婚的年轻人比比皆是,不超过四十岁都不算是大龄产妇了。

一老一少坐在炕上唠着嗑,直到姥姥将午饭做好,吃了一碗汤和一个窝窝头的沈国平在两位老人不舍的眼神里,离开宝山村。

离开姥爷家之前,他借着喝水,给姥爷家的水缸里加了一些生命之水。

既然下午已经不打算再上山,沈国平便没有着急赶路,他慢悠悠的推着车子,走到家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

把推车送回大队后,拎着麻袋的沈国平回到家。

“娘,我回来了。”

进屋的沈国平直接来到东屋,老娘正在做衣服,家里唯一的大件,还是当年姥爷给叶淑玲的陪嫁,一台脚踏缝纫机。

说起这台缝纫机,在沈国平小时候,缝纫机还是他的玩具呢,他自己不太记得,但听老娘叶淑玲说,两岁多的沈国平有一次玩缝纫机的时候,不小心将手指伸到了针下面,然后转动缝纫机,锋利的针直接穿透了他的手指,将他钉在那里。

而不懂事的沈国平竟然想要将手指拽出来,幸亏他的哭声引起了叶淑玲的注意,及时将他解救下来,不然的话,现在他的手指头肯定要缺一块肉。

这件事情当时听老娘说起来,沈国平还觉得手指头隐隐发疼,所以,他自己从来都不提(笔者小时候的亲身经历,说起来都是眼泪)。

“回来了?你姥和你姥爷挺好的呗?”

“都挺好,我给姥爷买了一条烟,两瓶酒,给我姥买了一斤白糖和糖块。”

说着,沈国平将剩下来的钱都交给叶淑玲。

“这是剩下来的钱,我还给我爹和我奶买了烟,白糖我给家里买了一斤,糖块给老弟拿了三十块。”

叶淑玲接过这一沓钱,此时人民币最大的面值是十元的大团结,查了一下,足足有八十多块。

她问道:“猪肉多少钱一斤卖的?”

“最开始说七毛,后来看咱们那头野猪肉很肥,作价七毛五,总共卖了九十四块两毛八。”

“太好了!这钱我先收着,给你攒着,等到结婚的时候用。”

说着,叶淑玲就要把钱都放进柜子里,想了一下,又觉得有些不妥,于是拿出五块钱递给沈国平。

“你现在也大了,自己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