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6章 1982年
不知不觉,1981年就画上了一个句号,迎来了1982年。
周旺大队。
小江村。
早上七点,陈达聪一脸喜色的提着一个笼子回家,笼子里面有四只野兔,是他学会用陷阱捕兔以来收获最大的一次。
回到家,正在门口喂鸡的女儿陈邦丽看到了,不由得满脸惊讶道:「爸,你居然抓了四只野兔,这是把陷阱挖到兔子的家门口了吗?」
陈达聪一脸得意的说道:「差不多吧,反正这次收获大了,而且四只野兔都还是活的呢!」
父女俩说话间,听到动静的李英和两个儿子也从屋里走出来,看到陈达聪一次性捕了四只野兔,都是啧啧称奇。
在后世,野兔在双旺境域是绝迹了,但在这个年代,野兔在双旺境域的农村还是很常见的。
不过,这玩意并不好抓,陈达聪能一次性抓到四只野兔,确实挺罕见的。
陈达聪得瑟够了,便问老婆道:「你看这个怎麽处理?」
李英毫不犹豫的说道:「这玩意留着我也做不出好吃的味道,姐夫厨艺这麽好,肯定能做得好吃,不如都给他送去吧!」
如果是以前,这十几二十斤重的四只野兔,不管做得好不好吃,肯定都会留下来自家吃,一个月吃两只,能吃两个月呢!
这年代,一个月能吃上两只兔子,这已经是令人羡慕的生活了。
但现在她们家的生活也是今非昔比了,一方面是分田到户,收获的粮食比在生产队时强多了。另一方面是得到了姐夫的照顾,去帮忙做工的时候,赚到了不少工钱。
还有比以前养多了几头猪以及翻了几倍的鸡鸭,再加上隔三差五的,姐夫也会托人给她们家带上一块猪肉啥的。
综合下来,她们家的日子,比以前真的好了很多。
尤其是隔三差五的吃肉,让她们家已经成为村里很多人家羡慕的对象了。
之前老是姐夫给她们家送肉,现在自家男人运气好抓到了四只野兔,那给姐夫送过去就是最合适的。
女儿陈邦丽闻言,也赞同道:「就妈这厨艺,把这野兔留家里就是浪费,给大姑父送去确实是最合适的。」
大儿子陈邦国更是自告奋勇的说道:「爸,妈,那我给大姑父送过去吧!」
陈达聪闻言笑道:「行,那吃了早饭,你就给伱大姑父送去吧!」
……
烤火,可以说是南方农村人冬天最喜欢做的一件事。
天气冷的时候,在客厅烧上一盆火,然后自家人以及左右邻居围着火堆坐,一边烤火一边聊天,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事情。
大人们烤火聊天,而孩子们则一边烤火,一边烤红薯丶芋头丶大薯丶木薯以及各种籺,既有吃又可以「玩火」,那也是童年难忘的乐趣之一。
此时,邓世荣一家人就围着火堆烤火聊天,邓允珠以及那三个小的,正在烤木薯。
在所有薯类中,用炭火烤木薯那味道真的是绝了,只有那种烤得流油的红薯勉强能够与之一较长短。
很快,木薯就烤好了,邓允珠也不怕烫,拿起刀把表面那层已经烤成炭的木薯皮刨掉,露出微微焦黄的肉色。
等全部刨乾净之后,邓允珠把它对半折断,露出里面微黄的薯肉,一股木薯所特有的香味便瞬间弥漫开来。
邓允珠把其中一半递给父亲,说道:「爸,你尝尝看我烤得好不好吃。」
邓世荣接过这半截木薯,又对半掰开,把其中一半递给大儿子,然后对大儿媳说道:「阿萍妹,这木薯微毒,孩子现在还在吃奶,所以你尽量不要吃这个。」
张秀萍点头笑道:「知道了爸,这木薯我从小吃到大,早就已经吃怕了,不会嘴馋的,你们吃吧!」
邓世荣嗯了一声,便咬了一口木薯,那口感真的无法用语言去形容,实在是太香了。
邓允泰丶邓允珍丶邓允珠也都吃得喷香,馋得邓允嵩等三小子再也忍不住了,纷纷把火盆中剩下的木薯给挖出来,伸手捏了一下,感觉能捏得动了,就拿刀开始刨皮……
三分钟后,除了张秀萍母女,其他人都吃上了烤木薯。
刚把烤木薯吃完,眼尖的邓允珠说道:「七表兄来了!」
众人闻言看向外面,便看到陈邦国提着一个麻袋走了进来。
「大姑父,表兄表嫂,表弟表妹……」
陈邦国一一打过招呼后,才把手里的麻袋放下道:「这里面是四只野兔,我爸今天早上抓到的,还是活的呢,让我给大姑父你送过来。」
听到有野兔,众人都过来围观。
邓世荣道:「你爸难得抓几只野兔,怎麽不留着吃,还全都给我送来了!」
陈邦国笑道:「就我妈那厨艺,你又不是不知道,留家里吃实在太浪费了,还是带来给大姑父你比较合适。」
邓世荣闻言不由得一笑,也没有拒绝这份好意,点头道:「行,那我就收下了,你今天也别回去了,晚上我弄一桌靓菜,大家好好的喝几杯。」
陈邦国嘿嘿笑道:「那好吧,我还没尝过大姑父你做的野兔肉呢,趁这机会那就留下来尝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