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时间不早不晚,正好七点。
张妈已经把晚饭张罗好,沈老头和秘书也早早地在饭厅等着。
六个人五菜一汤,荤素搭配合理,其乐融融。
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沈浩平放下了筷子和碗,正了正声,严肃地看着沈老头。
沈老头虽然老眼昏花,可和儿子那是有强烈的心电感应啊,尤其是被他那双灼灼的双眸盯着,顿时不自在。
“臭小子,怎么一直瞅你老子?貌美如花的媳妇儿在身边不知道看?”
“爸,我有正事和您说。”
“……”
沈老头吹了吹胡子,碗筷不停,“说!”
“恩然打算跟我了,我打算提前结束假期,和她早点举办婚礼,婚礼就在公司办吧。”
一听到结婚,林恩然顿时紧张起来,小身子坐不住了,扭来扭去。
小叔他可没和她说过这些呀。
沈老头听了自然大喜,可还是先问林恩然,“儿媳,你意下如何?”
林恩然低下头,装出羞答答的模样,其实心里早就乐开了花,她伸出小手,拽了拽沈浩平的衣角,“人家都听小叔的~”
她这一句‘人家’说出来,矫揉造作地差点没让李颉把饭吐出来。
他赶紧端着碗起身,“我去盛饭!”说完便逃一般地离开了现场。
林恩然继续羞答答的,头也不抬,嘴角上却挂着要流口水般的馋笑。
沈老头点点头,将筷子搁在桌子上,正襟危坐,花白的胡子抖了抖,“行,就这么决定了。你们的婚礼可以办得大气些,但切莫铺张浪费,到时候可以让有车的都充当婚车,这段时间,阿平,你让人把你的宿舍重新装修一下,当新房用。”
“唉,都听爸您的。”
两父子之后议论什么,林恩然已经听不进去了,思绪早就飘飞,在幻想那场盛大的婚礼,甚至还在yy,今后自己今后的生活。
这一晚,
市中医院的黎烨被连夜转去了总医院。
之前的旧伤还没好,现在又添新伤,他可谓是遍体鳞伤。
为了不让哥哥迁怒于林恩然,他在手术前拜托医生,无论结果如何,一定都往好的方向说。
安姿雪赶到医院的时候,夜幕已降临。
因为得知他伤到了骨头,所以她特地煲了猪骨汤过来。
黎煊的保镖和黎烨的保安分批守在病房门外,将原本普通的病房衬托地非常庄重。
安姿雪拎着保温壶赶到的时候,被保镖和保安清一色的寒暄给吓了一跳。
“安小姐好!”
“嫂子好!”
‘嫂子’两个字让她一阵心惊,甚至是当场脸红。
她低着头,腼腆不语,大步朝病房走去。刚准备带上病房的门,便听到外面保安的议论。
“乱喊什么,谁让你喊嫂子了?”
“这不是明摆着的么?老大有福啊,嫂子贼漂亮,还有文采!”
后面他们还说了些什么,安姿雪听不到了,她将门关上,轻步走了进来。
本以为黎烨在休息,却没想到他靠在病床上,手里正捧着本书在看。
这个年头大家都是低头族、看手机,喜欢捧本书看的人极少。
无疑,黎烨这爱好对于文艺女青年安姿雪来说,非常加分。
他那认真的模样,在病房白灯的照耀下,显得明媚而阳光。
几乎是在那一刻,她的心猛然触动,坚信自己看对了人。
此生,非君不嫁……
黎烨听到耳畔轻盈的脚步声,自然知道是女人,他欣喜地将书合上,眼眸一抬。
可看到来人,眼里的明媚便瞬间黯淡下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牵强的微笑。
“安小姐,你怎么来了?”
安姿雪轻盈地走近,依旧是一身白衣胜雪,一条过脚踝的棉纱裙,外面套了一件白色的长风衣。
整个人仍旧仙气十足,尤其是身上散发出的淡淡香气,让人真会恍惚
,她不是凡尘之人。
她注意到了黎烨脸上的失落,却保持着微笑,把保温壶放到柜上,很是淑女地将双手交叠在身前。
“知道你受伤了,所以特地给你熬了猪骨汤,花了几个小时,所以来晚了。”
“安小姐,您真有心,我不值得……”
黎烨的话还没说完,便被安姿雪轻声打断。
“别一直安小姐安小姐的,喊的我不自在。咱们能做朋友的,对吗?”
诚然,像安姿雪这样长相和才气的女孩,能和她做朋友是件非常荣幸的事。
黎烨当然认为,若是做朋友,他可以和她相处地更自然。
既然女方都这么要求了,他若再执意那就显得矫情了,于是淡淡一笑:“姿雪。”
安姿雪恍若吃了蜜糖般,心里甜甜的,溢上嘴角的笑容自然也非常甜美。
她走到头柜前,一边将保温壶打开,一边征询黎烨的意见,“现在可以喝汤么?”
她的动作已然要拧开保温壶。
黎烨视线挪回,笑着点点头,“行。”
保温壶被打开的那一刻,顿时一股醇香盈满整间病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