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姝一脸惊喜的看向他:“还真能查到呀,快说来听听。”
江战简短的跟她说了一下今晚的事情。
乔斌循着买镯子那店的老板,找到了上一位卖家。
那位卖家在解放以前,是一个当铺的老板,手里有不少的好物件。
明姝这镯子虽然不是他手里最好的东西,但却是让那老板印象最深刻的。
因为当时去当镯子的,是个年轻女人,女人气质极好,一看就是过去那个年代养出来的大户人家的小姐。
她典当了镯子后,直接用那笔钱,去了隔壁店铺大量的购买粮食。
巧的事,隔壁的店铺也是当铺老板的,当铺老板就是因为接了这一单生意,差点丢了小命。
因为他当时并不知道,这粮食是给谁的,只知道去哪儿交货。
结果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出了差错,遇上了一队八嘎呀路兵,差点抢了他的粮食,要了他的小命。
幸好买粮的姑娘提前带人埋伏着,枪林弹雨下,救了他一命。
他这才知道,原来那位看起来温婉的姑娘,卖了镯子,竟然是换粮送往战区,给前线为国卖命的军人们的。
按理说,那镯子是死当,当铺老板是有权利随意处置的,可在知道女英雄大义,还救了自己一命后,他就将镯子保存了下来,想着若有朝一日,英雄找来,就将镯子归还。
可他一等就等了三十多年,女英雄再也没有出现过,他家也因为战争原因,风雨飘摇,风光不再。
直到前年,家里实在是入不敷出,没了活路,他没办法了,才将镯子拿出来,去黑市卖掉了。
明姝听到这里,蹙了蹙眉:“卖镯子的,是个女人?”
江战点头:“那当铺老板并不知道英雄的名字,也不知道她的身份,只知道粮食是要运往前线的,所以暂时我们还没法确定对方的身份。”
明姝看向蹲在自己身前的江战:“当铺老板是哪里人?”
“原本是星洲人,后来那边太乱,他卖了店,举家搬迁到了京市,你想见见他吗?”
明姝沉默了好一会儿,才摇了摇头:“不用了,当镯子的人……应该是我奶奶,我曾经在对奶奶很重要的一个储物盒里,见到过一个捐赠证明,是当时星洲的部队发的。”
原主的记忆里,当时是为了偷奶奶的钱给徐凯,无意间看到的,原主当时只瞥了一眼,没当回事,但记忆里有‘星洲’、‘捐粮’的字样。
江战其实并不意外,因为他也觉得,能够拿着镯子,理直气壮的去典当行典当的人,只有可能是镯子的主人。
而明姝也说过,当初奶奶在战场上,是遇到过堂叔的。
十有八九真的是堂叔当时就将镯子归还给了奶奶。
可现在问题就来了。
“典当镯子的若是奶奶,那就很难跟你后世的家人牵扯到一起了吧。”
明姝点了点头,的确如此。
如果按照发展,这镯子是应该要流入后世她表姑手中的。
可这东西现在却到了自己这里,如果她的行为改变了未来的发展,产生了蝴蝶效应呢——
“姝姝?”
明姝回神,将目光从镯子上移开,看向依然蹲在自己身前的江战。
江战疑惑:“怎么晃神了?在想什么?”
明姝举了举自己的手腕:“等过段时间,我就把这镯子还回去。”
“你不是很喜欢?”
“喜欢也不能随便拥有,我这样因为后世的记忆,就随便买回了东西,万一改变了后世的发展呢?如果现在和后世真的是同一个维度空间,那再过几年,我爸妈就要回国发展了,得在那之前,把一切放回原位才行,蝴蝶效应很可怕的,我可不敢尝试。”
江战目光也落在了明姝手腕上,沉思了良久后点了点头:“那我给你重新买一对,买个比这更好看的。”
明姝没有拒绝:“好,那等我把这一对还回去后,我们一起去买,到时候我肯定天天戴着,到处炫耀,这是我家老公给我买的定情信物,馋死别人。”
江战看着她一脸傲娇的笑着样子,无语的笑了笑:“倒也不用。”
“不用什么?不用戴着?还是不用炫耀?”
“天天戴着,不用炫耀。”
“不行,我这人猴屁股里存不住跳蚤,喜欢到处显摆,要不是条件不允许,我都能天天把你带在身边,走哪儿都让人知道,这是我男人。”
江战看着明姝傲娇到满眸熠熠星光的样子,心下一片温柔,“我也想把你放在口袋里,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咦,江队长,你真肉麻。”
江战:……
他俩说的难道不是同一个意思?
很快,明姝又咧嘴一笑:“不过,我同意了,我这么好看,是得带出去到处炫耀一下,让你身边的人都心里嫉妒,哎哟,江战这小子真有福气,娶了个这么俊的小媳妇,晚上可得忙活坏了吧,这一身肌肉真不白练。”
江战无奈,“越说越没正经了。”
明姝眯眼一笑:“老公不就是用来色的嘛,你别装清纯啊,当初折腾的我第二天爬不起床的是谁?”
“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