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序列6最多四条超凡法律。
罗森沉思许久,才制定下四条法律秩序。
第一条,背叛领主,将承受最低进入虚空神狱,最高抹杀的惩罚。
第二条,所有蕴含敌意的外来者,都会逐渐被暴食规则吞食。
第三条,所有领民忠诚度越高,领主的统治权越强。
第四条,领地兵种越多越强,领主的军事权越强。
法律秩序这种东西,制定起来有自身严格的规则限制。
如果他制定外来者必定抹杀这种规则,那这种规则根本不可能生效。
因为要是进来一个序列0,他的神域领地怎么可能具备抹杀序列0的力量?
所有法律秩序,都需要实力作为基础。
领民完全在他掌控内,所以他能设定最高抹杀的惩罚规则。
至于外来者,直接抹杀不现实,但是逐渐被暴食规则吞食,结合他掌握的暴食权柄,制定这条法律秩序的难度就在他的实力允许范围以内了。
至于剩下两条法律秩序,单纯是为了强化统治力和军事权。
统治者这个职业权柄,让他神域领地获得了统治权、征税权、司法权和军事权。
但是想发挥这些权力的力量,凭借序列6的神域领地还差很多。
但是现在有了法律秩序的强化,通过统治权,罗森的灵性成长速度,能够受到神域领地的直接影响,领民越多超凡越多,神域领地越强,他的灵性成长速度越快。
甚至反过来,统治力越强,领民超凡序列的成长也会加速。
再来看军事权,其实有了英雄以后军事权的力量已经会渐渐开发出来。
不过现在有法律秩序的强化,罗森能通过军事权直接调动所有领地兵种掌握的超凡能力,例如影魔、灰烬蜂和金属史莱姆的所有序列能力,只要有需要他都能借助军事权使用出来。
当然这么做的机会其实很少,因为不熟悉的力量用起来事倍功半。
军事权真正核心的力量,源自于依靠战争永久强化兵种的战斗力,相当于给兵种额外添加一个实力百分比强化的buff,最低强化0%,最高理论上没有上限。
罗森在一本小说家写的小说中,里面就看到了一个序列3的半神相关的故事。
这个半神一生都在前线,天性喜欢杀戮和战争。
虽然天赋不佳止步于序列3,但是由于经历的战争太多,军事权的加成也太多,能对领地内的兵种进行十几倍的战力强化,甚至有过序列3困杀序列1的战绩。
罗森等到四条法律秩序融入神域领地,开始摸索徇私枉法和永恒不灭。
永恒不灭这个特性,无法让他的奇迹领地和奇迹宝物一样永恒不灭,他这个永恒不灭只不过是弱化版本,只不过赋予了领地被完全破坏后,能够在短时间重塑再生的能力。
如果遇到强敌领地被打崩,这个特性的价值就发挥出来了。
最后徇私枉法,这个领地特性罗森有点摸不准。
这是原始法令的核心唯一特性,按理说转化成领地特性,他应该对这个特性了如指掌,但是偏偏他别说掌握这个特性,就连了解这个特性竟然都做不到。
直觉告诉他,这是他太弱了,根本无法唤醒徇私枉法特性真正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