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我的技能是杀人(1 / 1)

晚上,收摊回来的洪千顺和王玉华看到家里电视和洗衣机,也立刻猜到了洪万兴又去赌了,好在没有花天酒地,最终也没有再说什么。

“对了,妈,我记得咱们家在屯门海边还有一栋老房子?”洪万兴问道。

“是呀,那套老房子见证了我和你爸的爱情,我和你爸当时约定在那长相厮守呢,后来,偷渡客越来越多,警察三天两头抓人,有的时候,还会开枪呢,太吓人。”提到了老房子,就好像打开了王玉华的某些开关,话一些多了起来。

“停,停,快停下,妈,你有没有闻到什么味儿?”洪万兴紧张兮兮的说道。

“什么味?”王玉华使劲的嗅了嗅,在她身边的洪千顺也跟着嗅了起来。

“爱情的酸臭味啊。”洪万兴调笑道。

“你小子,讨打。”王玉华假意的去打洪万兴。

“妈,钥匙给我,我最近过去住两天。”洪万兴说道。

“去那住什么?乱的很。”王玉华说道。

“放心吧,妈,你儿子我可是天才,打算做个小发明。”洪万兴说道。

“小发明?发明什么?你什么时候给我发现个儿媳妇,这才是正事,我去给你找找钥匙。”洪万兴说的话,王玉华是不信的,还小发明,儿子想去住,就给他吧,反正目前也是空着,原本想出租的,老头子舍不得,说那是他们甜蜜的回忆。

王玉华把找到的钥匙给了洪万兴,嘱咐道,“别瞎胡搞,那可是你爸甜蜜的回忆。”

洪万兴接过钥匙,嘴上答应着,“放心吧,不会乱来。”心里却想,只是弄个迷你发电厂,不会爆炸吧。

第二天,到阮梅那儿吃过早餐,阮梅现在做饭,不管洪万兴吃不吃,都会准备他的一份,洪万兴没吃,阮梅就会下一餐吃掉,然后把新做的饭菜,留给外婆和总喜欢掐她脸的哥哥洪万兴。

洪万兴不是没有想过换房子,直接把钱拿出来,让大家生活更美好。

可那不是一点点钱,那些有钱人,哪个背后没有点关系,没有关系的,早就被吞掉了。

前世贴吧有这么一句话,吃什么补什么,所以,要想成人,那就要吃人啊,这说的吃人不是真的做个食人魔,而是告诉我们,绝大多数的企业家,没有不剥削的。

根据记忆,洪万兴来到自家的老房子,老房子还有个小小的篱笆院。

掏出钥匙,发现多此一举了,因为门锁早就不知被谁砸坏了。

想想也是,这里经常会有偷渡的人过来,鱼龙混杂,没把房子拆了,都算是他们有素质。

如果目前情况,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洪万兴也不想选在这边。

随着吱呀一声,洪万兴推开了房门,跟想象中的灰尘噗噗不一样。

洪万兴站在门口,仔细观察了屋子,地上的一些吃剩的快餐盒,还有一些喝剩下的矿泉水。

洪万兴立刻反应过来,不对劲。

按照小说的套路,这个时候应该牛x轰轰的说上一句,“出来吧,我看到你了。”

那踏马是小说,命是自己的。

洪万兴赶忙后撤步,关门,准备开溜,那是一气呵成,没有一丝一毫犹豫。

“先去报警,遇事不决,让叔叔来刚。”洪万兴心想。

转头才发现,还是迟了。

篱笆院门口,站着一位身穿老旧西装,还紧绷绷的,完全不合身,在身搭配一条运动裤,脚上的拖鞋也不一样,洪万兴心想,你还装扮,还挺时髦。

正当洪万兴打算退回屋内的时候,屋门也打开了。

洪万兴一看,这装扮跟篱笆院门口的半斤八两。

洪万兴用那萎缩的小脑思考,都不难看出,这丫的两个肯定是偷渡来的,不知道在自家的屋子住了多久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洪万兴打量着堵在门口的人,身材高大,体格健硕,手放到背后,身体前倾,这摆明一副进攻姿态,在仔细瞧了瞧,有点面熟。

洪万兴高举双手,说道,“朋友,这房子是我家,我不是警察,我们这样对峙,被人看到,报了警,对你们不利,而且,我真有什么想法,现在早就喊人了,你说是不是?”

堵在门口的那个高大男子,先对洪万兴说道,“我们这就走。”然后对屋内的人说道,“建民,我们走。”

洪万兴听到门口男子对屋内男子的称呼,心中有了猜测。

“两位兄弟,看样子,刚到港岛不久吧?不如进来聊聊。”洪万兴见两人还在犹豫,接着说道,“看两位身形,是当过兵吧,初来港岛人生地不熟,你们能干什么?去当小混混?再说你们也没有身份证,能去哪?”

王建军听了洪万兴的话,也觉得有道理,听说来港岛能赚钱,来了以后才发现,不杀人放火还真是不好赚,作为曾经的军人,还是特种军人,还是有这傲骨的。

三人来到了屋内,洪万兴先自我介绍道,“我叫洪万兴,港岛人。”

“王建军。”

“王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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