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我只要他(1 / 1)

“乌鸦喜欢写字台?”裴景淮重复了一遍。

“小叔没看过《爱丽丝梦游仙境》?”

“我不看这些。”

“那可真是太遗憾了。”

……

高考结束的第二天,网上陆陆续续有了各科的考试答案,叶知让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试着对了一下,准确率还挺高,她大概给自己估了个分,如果今年京大的分数线变动不大,应该是稳了。

叮的一声手机响了,她放下红笔,划了一下屏幕,是宋霁川发来的消息,问她明天要不要去看乐队演出。

宋霁川之前就已经被保送到了他最想去的那所全国最好的医科大,这次参加高考,纯粹就是为了给高中生活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

人比人气死人。

在能力方面,叶知让对宋霁川那是心服口服,甚至可以说,宋霁川是她就目前为止,在学生时期遇见过的最厉害的人。

如果没有那张照片的事,她想和他做很久的朋友,是那种逢人拿出去说,面上都有光的朋友。

可那天的事发生了,她不能明知道人家喜欢他,还继续装傻充愣和他做所谓的朋友,享受他对她超越朋友的好,这是不对的,甚至是值得被唾弃的。

不想伤害,就得远离,因为他们的关系不再单纯。

叶知让只犹豫了一瞬,回道:我就不去了,我这几天还有些事要处理。

宋霁川:是峰哥他们的演出,你也不来吗?你不想知道小剧场现在变成了什么样,巷子里开小卖部的老太太和她那个混混儿子还闹不闹了?还有常念的位置是谁在接替,你也不想知道?

叶知让:……

宋霁川:就因为那一件事,朋友不做了,凡是和我有关的过往,我们共同认识的人,听过的梦想,你也通通都不要了?

叶知让是真不知道还能回什么。

宋霁川:明天老时间,你如果要去,又不想见我,我可以不出现,只要你告诉我。

叶知让叹了口气,缓缓打下了一行字:不是要不要的问题,是……我希望能对你公平。你是我很重要的朋友,但我喜欢的那个人,也是我永远拒绝不了的存在,是我根本不敢想他身边会有除我以外的人。

叶知让:宋霁川,你前途光明万丈,会遇见很多比我更好的人,只要时间足够,我对你而言就会变得不值一提。但我不一样,我一定要他。

宋霁川:他是……我想的那个人?是吗?知让,你觉得你们可能吗?

叶知让:我只要他。

宋霁川没再回话,叶知让靠着椅背,攥了攥手,卧室的门被敲响了:“叶知让,有你的信。”

是小叔的声音。

叶知让深吸了一口气,暗灭了手机屏幕,她起身小跑着去开了门,裴景淮把信递给她:“你这转眼就要去上大学了,这信以后还要写?”

叶知让接过信:“写啊,为什么不写?”

裴景淮皱了下眉:“你哪来这么多话要和一个陌生人说?”

“我倒是想和小叔说,小叔听吗?”

裴景淮被她问住了。

这小孩,顶嘴的本事倒是一流。

“还有你那只猫,回头走的时候也带上,你去京城,它也去,陪读。省得人走了,还要给我留个麻烦。”

“我要走,猫也要走,我还想带上小叔,小叔和我走吗?”

裴景淮揉了把她的发顶:“我对你已经仁至义尽了。”

叶知让笑笑,躲开了他的手:“但我们依旧是家人,小叔别忘了,你答应过我,等我考上大学,你就在江边给我放一场最绚烂的烟花,我要最好看的那种。”

裴景淮收回手:“先报完志愿再说,别光想好事。”

第二天下午,叶知让犹豫着还是去了乐队的小剧场,路过巷中那家小卖部,铁门紧锁,就连门头上那块本就旧得发白的牌匾,都变得破破烂烂了。

门口石阶的角落还藏着一张圆形的黄纸钱,挺脏的,也不知道在这儿藏了多久。

叶知让没多停留,几乎是小跑着,推门进了小剧场。

很长时间不来,这里没怎么变样,只一些灯光设备换了新的。

小松的头发已经长到肩膀了,但他依旧不打算剪,准备等留到足够长,联系一下慈善机构,看能不能捐给患病需要假发的孩子。

老张的腱鞘炎总犯,他也不知道是信了哪家销售的鬼话,买了个据说能理疗直达患处的护腕,小松吐槽其实没什么用,纯是被骗了钱。

峰哥怕热,夏天刚有了影子,他就去理发店花十五块钱推了个平头,还被理发店的大姐忽悠着办了张卡,小松再次吐槽,他也是不明白,峰哥到底是被怎么忽悠的,能在占地面积还没厕所大的小店,办一张充值满三百送五十的理发卡……

峰哥嘿嘿笑笑,摸了摸自己的圆脑袋,又拽了拽身上穿的这件,前年常念在某夕夕花十五块钱给他买的米奇头白T恤:“嗐,这年头实体店的生意不好做,那大姐上有老下有小,能帮一把是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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