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1 / 12)

青云 一鹿好运 10388 字 7个月前

有事烧纸。因为是胎穿,所以对父母是真正的亲情与孺慕,此番身体养好之后,也到了要去省城赶考的时候。拿现代话来说,就是考取秀才要在省会城市,秀才过了之后,赶赴京城,也就是首都城市。

“儿这一次去赶考,不求前三,只求孙山。爹娘,你们可一定要保佑我啊!”

磕了三个响头,才下山去了。

家里两亩田地早在前几日就托付给秦大娘家,这一去如果考上秀才了,便去上一年多。如果没考上,还能赶回来过个年。

沈云安穷嗖嗖的,风餐露宿还要夜以继日的苦读,实在落魄。一大早上出了客栈,去外头觅食的时候,往客栈门口一站,端盘子的伙计穿着都要比他光鲜。

沈云安随手扒拉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从头发上扯出两三根稻草来。没办法,本来应该还有钱住下等房的,可是那一两半银子给了那个犯人,他也就越发拮据。

来到一个羊肉泡馍的摊子前面,腆着脸说道:“老板,两个馍,一碗汤,不要肉。”

老板抬起头来一看,又是沈云安。他有些唏嘘的看了看沈云安,给他打了满满一碗汤,拿了两个稍大点的馍。

沈云安给了钱之后,坐下来,满满喝了一大口羊汤,才把馍馍撕碎了浸泡在羊汤里,慢慢的吃起来。就在这时,街上传来人群避让的身影。他侧头看过去,只看到前前后后驴车马车几十辆,还有官兵护卫奴仆婢女林林总总上百号人……当真是好不气派。再看那马车上的标记。写着一个大大的“宋”字,想必应该是官宦之家,而且官职不低,家资不菲。

马车一辆接一辆的从街上路过,沈云安和其他看热闹的人群一样,看个新鲜热闹罢了。这时候隔着几张桌子,一个穿着稍微富贵些的中年男子和友人说道:“前面督造皇陵的工部侍郎何家,因为督造不利,举家流放。现在职位空缺,竟是把宋大人调回去担任工部侍郎,真叫人羡慕。天子脚下当官,同品位高啊!”

这中年男子的友人开口说:“谁说不是呢?只不过伴君如伴虎,还不如天高皇帝远,自在的多。”

“那就要看是当什么官了,要是想封侯拜相入阁持政,那自然是要往上爬。如果只是想当逍遥翁,选个油水丰富的地儿当个父母官,一辈子也能潇洒快活。”

沈云安听了几耳朵,继续喝汤吃馍,这时候一辆青布为幔的马车从他身边缓缓行驶而过,并未有意的朝马车看了过去,淡淡一瞥而已。却看到一只修长好看的手搭在了车窗上,那只手绕着一块玉佩,玉佩清透带红,下面串着两颗玛瑙做的铃兰,一下一下的绕着晃动,丝绦荡漾。

就好像马车里的主人坐的无聊,随意把玩玉佩,手伸出车窗,透一透风罢了。

然而沈云安在这一瞬间仿佛被那只手攥去了心神,直到马车已经行得很远了,他仍然呆呆的坐在那儿,羊汤都有些冷了。

【是他?】

【他是工部侍郎宋家的儿郎?】

沈云安看一看自己身上打了几块补丁的衣服,不由得皱起眉头咬了咬牙。过了一会儿,他囫囵吃完了羊汤泡馍,赶回客栈柴房,拟了试题笔耕不缀。

日子一晃而过,考试将近。这天沈云安出来透透气,看到客栈院里面三五成群围在一块,他也凑过去听一听。

“确定吗?保真吗?”

“保不保真也才三两银子,买了来看一看不就是了?到时候考场上面见真章。”

“真有这种大好事儿?”

“古往今来都有好吗?端看你这能耐有多大!”说话的这人搓了搓食指和中指,意思是只要钱到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

沈云安连忙撤了。这种事情别说听了,稍微沾上一点边儿,只要东窗事发,就一定会大难临头!轻则此次功名不作数,重则永不许再录考。再说,他总共家当才三两银子,拿来买了考题,吃什么用什么?总不能站西北口子上喝西北风!

这忙忙乱乱的往后一撤,顿时就不小心撞到了一个和他一样,慌里慌张后退的人。

对方身材较为瘦弱,被沈云安着结实的身板一撞,整个人顿时就朝地上趴去,沈云安手疾眼快把人的腰带抓住了,没让人摔个脸着地。

“对不住对不住。兄台没事儿吧?”连忙把人扶好站稳了,忙不迭地道歉。沈云安看对方那一身打扮,和自己差不多,穷酸的厉害。

对方也是两眼一打量,顿时心生亲切之感。【好家伙,这人和我一般穷。】

“无妨无妨。兄台身材健硕,叫人羡慕不已。”

“还好还好,平日不读书的时候,要上山砍柴,下地插秧,体格也就还算不错。”主要是陷阱做的好,一个月里总能吃上几回肉。

“敢问兄台高姓大名,在下姓高,单名一个瑞字。”

“高瑞兄,在下沈云安。”

两人穷的身上都打补丁,同是天涯沦落人,迅速拉近了彼此关系。两人同时看了看那些讨论要去买题的考员,相视一眼,都在彼此眼中看到了“不可为之”的意思,顿时相视一笑,并肩而行,离开了这是非场所。

“在客栈多日,怎么没有碰到过云安你?”

“我住柴房,想着考试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