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秀,你好些了没有?”杨氏坐在床边,低声问道。 沈秀从被子里钻出脑袋,嗓音沙哑,“好些了。” “若哪里不舒服了,便叫我一声,娘先去磨豆腐了。” “好。” 待杨氏离去,沈秀捂住额头,长长叹出一口气。 她穿越了。 被肖红一棍子打死后,她便穿越到了这个历史上未曾存在过的架空王朝西陵。穿到了和她同名同姓,甚至连容貌都一模一样的原主身上。 原主年十五,乃家中独女。爹娘在锦州城以卖豆腐为生,因做的一手好豆腐,家中生意不错,是以日子过得也还不错。 整理着原主的记忆时,沈秀听到外面响起她爹骂骂咧咧的声音。 “个死丫头片子,大热天的还能染上风寒,还得花钱去抓药,惯能花钱的赔钱货!” 是她爹沈有财抓药回来了。听着沈有财骂骂咧咧的声音,沈秀嘴角一扯。 沈有财重男轻女,并不喜欢她。他一直盼望着杨氏能再生下一个儿子,然杨氏自生了沈秀后,总也怀不上。故而,沈有财更不喜欢沈秀了。 屋外头,杨氏把药接过来,“你别这么说秀秀,她都生病了。” “花了老子这么多钱,说两句怎么了!”沈有财粗声粗气,又开始骂起杨氏来。 骂杨氏肚子不中用,生不出儿子来,骂她断了他们家的根,以后没儿子给他摔盆子。 杨氏哭哭啼啼。 “哭什么哭!晦气!你若再生不出儿子来,我便休了你!” 杨氏捂住嘴,边流泪,边去煎药了。 沈有财啐了口唾沫,转身便回了屋,看都不去看沈秀一眼。 沈秀躺在床上,眉心紧蹙。 几个时辰过去,杨氏端来一碗热腾腾的药,“沈秀,快些将药喝了。” 汤药很苦,比现代的中药要苦得多,苦得沈秀舌头发麻。她干呕几下,实在喝不下去。 “良药苦口,快些喝完,喝完了就好了。” 沈秀屏息,想象着碗里的汤药是可乐,一口气全部灌进肚子里。 刚喝完药,一本书从天而降,落于手中。她愣住,“这是……” “秀秀,怎么了?”杨氏似乎并未看到沈夏手里的书。 沈秀试探性地道:“娘,你能看到我手里的书吗?” “书?什么书?秀秀你这是病糊涂了么?” “是有点糊涂了,我先睡会儿。” 杨氏给她掖好被子,轻手轻脚关门离去。沈秀立刻起身,看了看手里的书。 这是一本现代出版物。 “攻略病娇后我死遁了?”沈秀轻声念出书名。 翻开书页,看到书里的“西陵王朝”时,她讶然。西陵王朝?不正是她如今所在的王朝? 这是一本言情小说。小太阳女主穿进书里,攻略病态偏执病娇男主,攻略完后女主死遁回家。 因为女主的死遁,男主发大疯要灭世之时,女主又穿回来,和他快快乐乐he了。 看完大半本小说,沈秀确定了一件事。 她大约是穿进了这本书里。穿成了书里的路人甲炮灰。 只是因为女主觉得她长得很像她在现代的表姐,便在人群中多看了她几眼,她就被男主杀了。 男主的占有欲和嫉妒心强到令人发指,女主只是多看别人几眼便受不了,便要发疯杀人。 沈秀摸摸自己的脖子。她不理解,并大为震撼,人为什么会有这样病态的爱? 女主又为什么会喜欢上这样病态的男主? 男主说得好听是病娇,说得难听,便是疯批变态,还是个优雅的疯批,很有礼貌的变态。能一边笑着杀你,一边对你说抱歉的那种。 后半部分她没看完。书写到一半男女主就he了,后半部大抵就是他们甜甜蜜蜜的日常了。 皱着眉合上书,她又摸摸脖子。她死在男主手下,脑袋与脖子分离,死状很惨。 只要避开与女主见面,她就不会死。思及此,她松下一口气,对于死亡的恐惧消散得一干二净。 两三日过去,玫瑰色的晨曦爬进窗台时,沈秀苏醒。 醒来,便听到外头沈有财的辱骂。无非又是骂她赔钱货,骂她娘肚子不中用。 这几日沈有财未踏进她房中一步,似是唯恐她将病气过给了他,对她避如蛇蝎。 风寒已经好得差不多,沈秀起床穿衣,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