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能力,人家能瞧得上我才怪!
崔毓秀不会做买卖。
她手里头所有的银子,都是家里给她留的。
换句话说,她觉得自己除了花钱外,好像什么都不会。
当然。
琴棋书画她是精通的,要不然她怎么会跟魏思华合得来,还把魏思华带去了礼县玩耍呢?
武功嘛,其实还不错,否则也不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救了魏思华。
不过,在她的圈子里,不管是精通琴棋书画的人还是会武功的人,都太多了,一点都不稀奇。
所以啊,她一直没觉得自己身上有什么优点。
若一定要说有的话,那就是会花钱!
可光会花钱不会挣钱,也不是长久之计啊。
以前嘛,她花钱,她娘亲挣钱,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现在家里人都没了,就剩她一个,她天天花钱如流水,总有花完的时候啊。
就算她花不完,不是还有魏思华吗?
魏思华花不完,还有他俩的孩子呢?
万一他俩生了一窝崽,那一窝崽又跟他俩一个德性,光会花不会挣,该怎么办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