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四章 飞仙簪(六)(1 / 2)

将门凤华 饭团桃子控 1155 字 9个月前

太子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他不敢置信的问道:“惟秀,你说什么?”

闵惟秀又叹了口气,“你当我不知晓?你送了我大红烫金梅花裙,隔日便送刘鸾宝蓝银丝飞鹤裙,今日带我上了樊楼,明日便换那刘鸾去。”

太子脸色一变,官家迟迟不决,他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只能够左右逢源。

“表兄你也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好吃好武,说话犹如惊雷……你若当真喜欢我,能眼睁睁的看着我饿成开封第一细腰?这个太子妃之位,刘鸾不要,我也不要。我说这话,理直气壮的,并不觉得对你有半点亏欠。”

太子张了张嘴,不知道说什么好!

看破不说破,乃是大人的行为准则,闵惟秀你是三岁小女娃么?

闵惟秀其实已经不大记得同刘鸾是因为什么事情不对付的了,指不定是因为一块绿豆糕。

但是这都不重要,这个年纪的小娘子,可不就是你今日穿了枫糖红好不妖娆,明日我就要穿姨妈血炫你一脸。

你今日当了太子妃,明日我就要当后妃……

闵惟秀陡然一想,打了个寒颤,“殿下啊,请问刘鸾该不会要进宫给你阿爹做妾吧?”

太子的脸黑一阵红一阵的,真心觉得,他同闵惟秀只见的那条沟,比井水都深!

闵惟秀不想做太子妃,他难不成还要留在这里热脸贴上冷屁股!

他身形一晃,整个人都消失不见了。

一旁的姜砚之,那是又喜又惊。

喜的是,惟秀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太子!

惊的是,惟秀该不会喜欢刘鸾吧?再看安喜……

姜砚之抖了抖,不对不对,惟秀肯定只喜欢他!

他还没有想完,就只见闵惟秀面前出现了一个小胖子!

姜砚之恨不得冲上去拔下闵惟秀的簪子,在地上踩上几脚,本大王哪里有那么胖!

明明他就是只是一个略微有些圆润的好胖子,十四岁的少年,哪个不是长得跟汤圆似的,皮光肉滑的,难不成,还要他瘦出老菊花褶子不成?

而闵惟秀奇怪的揉了揉眉心,见到“姜砚之”来了,咧开嘴笑了笑,“你怎么才来,买了糖炒栗子了么?”

“姜砚之”点了点头,“买了买了,我过路的时候,问道那烧鸡的香味儿,便提回来两只,还配了梅子酒,惟秀你快来吃。”

闵惟秀眼睛都亮了,“这烧鸡不错,不过你怎么回来这么快?说说案子吧!”

“姜砚之”一愣,“我回来得快还不好么?什么案子?”

烧鸡到了嘴边,闵惟秀又把它放了下来。

“一个人被人勒死和自己上吊自杀有什么区别?”

“姜砚之”呆住了,这个簪子难道不是专门用来谈情说爱的,他怎么知道有什么区别!

闵惟秀皱了皱眉头,又问道,“夏天尸体埋在土里,多久会腐烂?冬日又多久会腐烂?”

“姜砚之”自然是不知道,想胡乱猜上几个数,又担心猜错了。

闵惟秀不动声色的握紧了拳头,又接着问道,“是把你的脖子扭断,你死得快?还是用刀割喉死得快?”

“是把你乱拳打死,你更难受?还是把你变成太监,让你流血而亡,你更难受?”

“姜砚之”退后了几步,已经是一脑门子汗珠子了……

这小娘子平日里到底是怎么谈情说爱的啊,这么凶残!

难道他藏在簪子里这么些年,已经完全落伍了……这都是什么惊悚问题啊!

“那个……”

不等他的话说完,闵惟秀已经一脚踢到了“姜砚之”的关键部位,他还来不及惨叫,整个人就彻底的消失了!

闵惟秀嫌恶的抖了抖腿,“竟然敢装成姜砚之来本将军这里骗色!哼!安喜,快给我拿鞋子来换,太脏了……”

不光是姜砚之,屋子里所有的男子,都忍不住夹紧了双腿,往门口挤去。

闵惟思同情的看了一眼姜砚之,可怜的娃,不会从此有阴影了吧……

……

闵惟秀咳了咳,将头上的簪子取了下来,摊开手来,说道:“看了本姑娘六场戏,还不给点赏钱?”

临安长公主惊喜的走了上去,“惟秀,你没事了?生了你这样的女儿,阿娘真骄傲!”

闵惟秀得意的扬了扬头,“都是阿娘生得好!哈哈,三大王,你看我厉害不厉害,一下子就发现那个人是假扮你的了。你知道我怎么发现的么?”

姜砚之瑟瑟发抖,“怎……怎么……怎么知道的?”

“你去买糖炒栗子,怎么可能回来这么快?怎么着路上也得遇到一个杀人惨案啊!那人不知道你的厉害!”

“惟秀!”姜砚之有些愤慨,“我们朝夕相处,难道你就没有发现,那人比我胖一些?”

闵惟秀从头到脚的看了看姜砚之,“你难道不知道?过一个年节要胖十斤,你已经不是年节之前的姜砚之了……”

姜砚之脸一红,忙转移开了话题,“惟秀,看看那个发簪!”

闵惟秀点了点头,摊开了手心,众人一瞧,只见那个飞仙簪上已经裂开了几条肉眼可见的缝儿,显然因为闵惟秀的彪悍,这簪子已经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