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这位王干事刚刚到底对白玲说了什么。
带上这么个知青办的干事倒也不是一点好处没有,至少有了王建华这个知青办干事的带路,白玲很快找到了孙红英的住处。
隔着老远就听到一群年轻人的笑声,走到近前果然是热闹非凡。
这周围都是刚建成的新房子,大门敞着饭菜的香气迎面飘出来,弥散在空气中,房门前摆了一张桌子,一对新人站在门口迎客。
进进出出的宾客不少,人人脸上都喜气洋洋的。
这年月不流行白婚纱,结婚就得穿红,也就是新嫁娘才能穿那么红。
孙红英穿着一件崭新的袄子,一头乌黑的长发精心编成两条长辫子,脸上洗得干干净净,端端站在那里倒是也颇为俏丽。
旁边的年轻人比她稍微高些,皮肤晒成古铜色,笑得牙不见眼,穿一套灰绿色的军装,身板瞧着颇为挺拔。
两个人站在一起,倒也算得上登对。
只是远远看着新娘脸上没点笑意,怎么看都好像不太高兴。
新郎左右看了看周围的宾客,轻轻伸手想去握孙红英的手。
孙红英甩开新郎的手,她不悦的皱起眉头,“别碰我。”
新郎脸上挂着笑容,眼里却有了些微不耐,小声说道:“红英。今天是咱们的婚礼,你别闹了。”
“我怎么就闹了?”孙红英愤愤的瞪了他一眼,压低了声音,“你凭什么不经过我的同意就去请那个文雅来?”
“你们都是同一批来的知青,人家文雅在宣传队干的挺好的,上一次见到她还主动跟我打招呼问你呢。人家说是你的好朋友,我才请的。”
孙红英,“好朋友?哪个好朋友会在别人婚礼上穿一件大红毛衣来?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才是新娘呢,她这不是诚心给我找不痛快吗?我可没有这种好朋友。”
“人家毛衣又不是穿在外面的,外面不是一件灰色外套吗?里面的毛衣可能都没注意,而且这毛衣都是早都织好的,又不是故意赶出来一件红毛衣。一个小疏忽。你就不能大度一点,闹什么?”
孙红英撇了一下嘴。
她本来在知青点住着的时候就看文雅不顺眼,结婚都不想请她。没想到她自己来了。
文雅像是生怕别人不知道她长得漂亮,一件灰袄子还要加个腰带,厚袄子本来不显腰身,但让那个腰带一勒,一把小腰走在人群里别提多显眼了。
孙红英光是大喜的日子看见文雅那张漂亮脸蛋都觉得晦气。
文雅倒好,跟没事人一样,自来熟的好像从前没嫌弃过她山沟里来的一样,挽着她的手臂,话说得别提多亲切漂亮了。
就那个亲亲密密的劲头光说是孙红英是她失散多年异父异母的同胞妹妹都有人信,更别提文雅长得漂亮,笑起来也好看,只有孙红英实在是笑不出来。
两个人站在一处,新娘子还没客人漂亮。
孙红英都快让文雅这个变脸的功夫给恶心吐了,结果倒显得她不识好歹小肚鸡肠,不识好歹。
文雅一进屋就里里外外的视察,说了几句话开始夸他们家炉火烧得旺,外套一脱露出一件大红的毛衣。
见她那件红毛衣比自己的红袄子颜色还要正,孙红英差点没给气死,连最后一点客套都要维持不住了。
别人要是穿来一件红毛衣,孙红英也就信了是疏忽不小心。可她文雅平时跟个人精一样。
说什么疏忽不小心,那不是骗傻子呢?
文雅绝对是故意的,就挑她结婚这天来给她找不痛快。
一辈子就结一次婚,谁结婚的时候看到客人穿件大红的能高兴?
偏偏她的对象还一个劲的为文雅辩解,这让孙红英更火大了。
新郎不满的压低声音,“结婚,你应该笑。不要板着脸,让客人看见影响不好。”
孙红英看着来来往往的陌生客人,突然心底涌上来一股委屈又失望的感觉。
她低下头,怎么也笑不出来。
客人们一个个熟稔的跟新郎寒暄。
来喝喜酒的大多数都是新郎的战友和朋友,而她才来这里没多久,人生地不熟,亲戚只有姑妈一家。
在老家的父母兄弟姐妹都无法到场,更别提同学朋友。
孙红英就这么一直低着头,直到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
白玲,“恭喜恭喜。红英,你今天真漂亮。”
新郎,“你们是?”
孙红英抬头撞上白玲的目光,愣了一下,“哎呀。白玲你来了!”
她条件反射看了一眼白玲的领口,白玲外面一件蓝袄子,扣子扣得严严实实,小立领裹了半个脖子。
衣服又大又厚,一点不嫌腰身,样式还有几分老气。
就算衣服老气,但白玲还是漂亮的,她笑盈盈的望过来,便让人感觉喝了口山泉水一样甜。
孙红英眸光微动,不禁也露出了个笑脸,主动伸手挽住了白玲,亲亲热热的将她往屋里拽,“快请进,快请进。我可算把你等来了。来,看看我家的房子怎么样?”
新郎,“诶,红英。你还没介绍一下这是谁啊。”
来了个漂亮姑娘,屋子里宾客都伸出脑袋来看,往屋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