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1 / 2)

绯衫公子的神情太过冷漠,林平之一时无言。

他们毕竟有好些年头不见了,尽管此刻他们还算称得上同病相怜,但他自己家的情况和对方是截然不同。

只是在这方面,他还是能稍稍理解对方的心情的。

王怜花的母亲与实际上的生父之间的纠葛,他作为和对方算是关系不错的旧识,知道的比江湖传闻更多一些。

【万家生佛】……不,【快活王】与【云梦仙子】最后的结局,他是在逃亡过程中听到的。

那时他家中出事,北上之时不是没想过去洛阳寻幼时友人相助,哪怕对方到时候会提出各种稀奇古怪折磨人的要求也无所谓。云梦山庄手中的江湖资源远超他一届镖局孤儿,若有对方相助,比他一个人查要有效率得多。

然而他很快就意识到追杀他的阵仗那么大,暗中潜藏的绝不止一家势力。这个江湖向来卧虎藏龙,他便怕连累到对方。又在不久之后听到江湖传开的消息——千面公子王怜花和【九.州王】沈天君之子沈浪沈少侠等人深陷大漠,为【快活王】柴玉关所擒。

楼兰古城的熊熊烈火平息不久,活下来的人还没走出茫茫大漠,那段故事就作为传说飞速传遍整个江湖,茶楼酒肆里说完他们的一生。

就像是暗中有人故意把消息传开。

彼时林平之自身难保,虽下意识觉得不太对劲,也免不了在听到这消息的那一瞬间,再度想到自己几年不见的旧日玩伴。

他得知父母身死时肝肠寸断,王怜花呢?

有不如无的生父另说,王怜花毕竟是被他的母亲养大的。

只是林平之不知此时要说什么,真要论起来,当年他……确实是险些死在王怜花的母亲,那位王夫人手中的。只因王夫人认为林平之的存在会动摇到她儿子复仇的决心。

尽管后面的事实证明那是多此一举,王怜花就是不一样的烟火,他的性格从不会为任何人改变。

而今王夫人逝去,林平之说什么,似乎都不是很合适。

于是他只好将马车行出车道,在路旁停靠片刻,转头对车帘后偷偷八卦的两位同僚道:“劳烦连城姑娘与宾娘姑娘先行回客栈,我与朋友去安置马车。”

这并不是走心的借口,但同姓的两位姑娘生前死后都有着善解人意的好性子,自然知晓缘由。

史连城和史宾娘把最后一袋米面封进小老板给她们的纸符里,携手从马车上轻巧跳了下去。

“东西我们带上去,林公子安心,晚间只要记得回来便可。”

史连城微笑道别,带着满眼迫不及待归去的史宾娘往白日来时的路走去。

不出意外的话,今晚会有客人——不是林平之这种一早被预订为客栈员工的情况,而是真正意义上的客人。

她们得赶紧回去告诉老板和小二这个好消息。

姑娘们娉娉婷婷走远,此时已到黄昏,大道上行人稀少,那些白日里坐在树下的小贩也基本收拾东西,带着一天的成果归家。

马车上只剩下他二人,林平之缄默下来,气氛一时冷寂如寒夜。

“噗嗤。”

王怜花忽而一笑,从腰间把他那把折扇摸出来,一展开来扇了扇。

扇中的美人图不知何时换作了春日桃花,将他那张承自天下第一美人云梦仙子的脸衬托得更加风流。

他说:“我早就知道结局会这样,倒是林平之,你这是什么表情?”

明明自己遭逢大难,却还是担心他会因为那对夫妻的结局而难过。

真是好笑,他怎么会难过。只有林平之这个从小到大都一个样的蠢孩子才会觉得他会难过。

“你怕不是忘了,我有多恨不得他去死。”

“我那可怕又可怜的疯姐姐也恨不得他去死,他死了,我们快活得很。”

“我娘与他纠缠大半辈子,楼兰的火起来时,她也很快活。”

“快活王,快活王,他自称是快活王,真是笑死我了。”

绯衫公子偏头看他,黑白分明的桃花眼底明亮如星,里头满是快活的笑意。

分外癫狂。

林平之抿唇,伸手盖上那双过分明亮的眼,低声道:“你别哭。”

脸上传来的触感温热,王怜花身形一僵。

那并非楼兰古城中可灼烧人心的炎热,而是带着人气的温度。

眼睫扫过手心,略有几分痒意,林平之知他从不愿让人瞧见自己情感失态的模样,因而也不意外他会这等反应。

就好像很多年前,他们初次见面之时——

十年前的洛阳,春风桃李色相和。

时年九岁的林平之跟着父亲第一次出镖,来到大明最知名的古城之一,软红十丈的洛阳。

从未出过远门的林小公子格外兴奋,在马上根本坐不住,摇头晃脑望着周围的车马人流。

福州老家本是小小的林平之心中顶顶好的地方,可当他来到这座名满天下的古城,更为其间软红香土所震慑。

父亲带着镖局众人交了镖后并未急着离开,此时正值花朝节,晚上有一场花灯会,既然来了洛阳,又难得早早无事,自当出去游玩。在客栈歇脚片刻,众人就各自散开去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