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带闺女看风景去(1 / 2)

这一天,最后是邹鹏把季晴送回招待所的。

跟邹鹏分开后,季晴躺在床上,时不时嘴角就是姨母笑。什么?嫉妒沈三梅长的比她好看,搭讪的男人多?压根都不存在了,有一个邹鹏就顶一千个、一万个搭讪男。

咱要的是质量,不是数量!

那些肤浅的男人,怎么能跟邹鹏比。

姨母笑完了,季晴才想起来,半路夜风寒冷,邹鹏把外套脱了给她。不知道他没有外套穿顶着夜风回去,会不会受凉?一时间有些担心。

季晴懊恼的拍了拍自己脑袋。

果然恋爱会让人失智,当时邹鹏把外套脱给她,她光顾着感动了,压根没想到这一茬。

但现在再跑一趟俨然是不可能的。

她这一跑,以邹鹏的性格十成十还得把她送回来,这不是添乱呢嘛!

这年代也没有后世方便的网购和便利送,不然她还能网购个感冒药之类的,让人给邹鹏送过去。季晴只能催促自己尽快睡着,这样就能尽快天亮,她可以去找邹鹏。

刚开始因为心里挂着事儿,季晴翻来覆去了好几回。

不过忙了一天,又是坐火车、又是逛服装批发市场。大晚上还跑去邹鹏那里打了个来回,过程里情绪变化极大,季晴的身体早就狠了。被亢奋的情绪牵引着,才一直这么精神。

没多久,季晴终于陷入深沉的睡眠。

再次醒来已经天光大亮。

沈三梅没有一大清早来叫她,估计是想着让她多睡一会儿。

季晴懊恼的起身穿衣,给沈三梅留了点钱吃早饭,直奔邹鹏住所。

“你这是?”

邹鹏开门看到是季晴,很是惊喜。

其实他正打算去找季晴呢,昨儿晚上的遭遇,他一觉睡醒感觉就跟做梦似的,一点真实感都没有。睡到凌晨五点多惊醒了,就再也睡不着觉。邹鹏恨不能当时就跑去季晴住的招待所,确认季晴真来了羊城。

但季晴昨儿回去时很晚了,年轻女人该多睡觉才对身体好。

邹鹏勉强按耐住自己,在房间里焦躁的走来走去,好不容易熬到这个点。

想着季晴应该睡醒了,正打算出门,结果季晴就来敲门了。

“邹大哥,你昨天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

邹鹏很奇怪。

以他的身手,等闲十几个人普通男人想打劫他,都只有被反打劫的份。

“噢~没事就好。”

季晴把手上的外套递回去,“昨儿你把外套给了我,我以为你回来会受凉。喏,外套还你。”

邹鹏看着这外套,脑子里闪过的是季晴在明湖边洗他外套的场景。

那不停碎碎念的可爱模样,仿若还是昨天,“说起来这外套,还是你送给我的,价值一千二呢!”

季晴脸红了红,“邹大哥你怎么还没忘记这个梗?”

邹鹏这一提醒,季晴记起来她跟邹鹏的缘分,就开始于邹鹏给她的那件外套。本来邹鹏若只是救了她,她顶多感激邹鹏。但邹鹏体贴的把外套借给她穿,却让季晴感觉到久违的温暖和被照顾的窝心。

季晴穿书前,有家等于没家。

穿书后更不用说了,孩子老公都不是自己的,一脑门子的糟心事儿。

别看她表面做衣服、摆地摊,忙的是风生水起,第一笔启动资金也赚的顺利。

但其实内心惶惶无依,要是叉腰骂老天爷能让她回去便利的现代社会,指不定她就能骂个三天三夜!

直到遇到邹鹏,才终于让她觉得穿书一场,好像也不是那么坏?

只不过那会儿,季晴可不敢想她跟邹鹏会发生点什么。邹鹏对她来说就是可望不可即的太阳,温暖照亮她,但却注定不可能属于她。

“想啥呢?”

邹鹏拿手在季晴眼前晃了晃,“还没吃饭呢吧?走,邹大哥带你吃好吃的去。”

季晴甜甜的笑了,主动牵住了邹鹏,“嗯,好。”

邹鹏:“……”

不知怎么的,紧张的手心微微出汗,潮潮的但这感觉并不赖。

羊城最出名的是各式茶点,邹鹏带季晴去吃的就是早茶。肠粉、叉烧、虾饺、姜撞奶……各式茶点精致又可爱,除了分量精致之外,没有任何槽点。

季晴吃了个肚子滚圆,家常菜适合日常吃,养生健康又实惠。

但这种别具风味的美食,偶尔吃上一顿,却是对味觉的极大享受了。

吃过饭,邹鹏有事要忙,季晴也要去批发市场看货。

她打算等回去杭城,就找地方装修开铺子。尽量赶在服装培训班开始授课前,把铺子给开起来。这样她一边搞学习,时间也不会平白浪费,还能接着积攒初始资金。

毕竟上一波赚的钱,这段时日花的没剩几个了。

两年后的鹿城计划,她的目标可是最少一百万!

有过昨天的经验,季晴直奔自己留了联系方式的那家摊位。摊位上的衣服全都是好东西,不论做工、款式,还是布料本身的花色和材质,对比别家地摊完全不可同日而语。

当然这价钱也比别家摊位,贵得多了。

但季晴来羊城之前,趁着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