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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不算什么,更扎心的是,就连周遇安,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看着她的眼神充满了漠然和失望,他不再帮她干活,也不再给她留好吃的……
每天吃的差、要干好多活,还要遭受很多男人的骚扰、女人的白眼、老人的排挤,原主的心态一点点崩溃。
她后悔下乡来了,这一次下乡,不仅没有维持住她的爱情,更是连她自己,都落到了这样的处境。
她想回去……
只是,这只能想想,真想回去的话,又哪有那么容易。
首先,唐家村连个电报都没有,她想发电报都要去很远的镇子上才可以。
镇子离唐家村至少有二十里山路,途中翻山越岭、弯弯绕绕,没有人带路的话,原主连离开村子的路都找不到,怎么可能去得了镇上?
找人带路?
不,这个村子里,所有人都对她充满了敌意,她还怕离开村子后,被那些人给偷偷卖掉了。
让人帮她发?
这更不现实,在这里,她再也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了。
更何况,就算电报发了又如何?
她是在知青管理处登记过的,就算联系到她的家人,她的家人想把她弄回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
要走关系、要等时机、还要耍心眼。
这一系列操作,都是需要时间才行的。
原主越想越绝望,有一次被老光棍骚扰的时候,她一气之下,一头扎进了河里淹死了。
“唉,又是个傻白甜。”
云夕无语的叹息了一声,好好的富家女不做,干什么要为了所谓的爱情,想不开的来这种没有亲人在、还穷乡僻壤的地方吃苦?
她对自己的生存能力就没点数吗?
她也不想想,这种陌生、偏远又贫穷的法外之地,岂是她这样孤身一人的小丫头能生存的下去的?
靠她所谓的心上人?
呵,在这样生存都成问题的年代,爱情能靠得住,母猪都能上树了。
算了,这个傻白甜不坑死她自己,她又怎么能有机会来见阿夜呢,所以她就不吐槽她了。
【原主就是从小到大日子过的太舒坦了,所以才会有闲情逸致追求爱情这种不靠谱的东西。】
爱情可是奢侈品,只有穿得暖、吃得饱、还闲的蛋疼的人,才会有精力去碰这种东西。
看看唐家村那些整日为温饱问题而操劳的村民,除了唐小玉之外,爱情在他们眼中,也许还没几件新衣服来得重要。
毕竟,很多人可能从出生到死,一辈子都没有拥有过一件新衣服。
云夕:……
这让她怎么接话?
毕竟,她也是个追求爱情的人,当然了,前提是那个人在她眼中是值得的。“你还没告诉我,原主的心愿是什么。”
【呃……原主的心愿有四个,其一,希望以后不要被任何男人骚扰,其二,离开唐家村回家,其三,让那个骚扰她的老光棍得到应有的教训,最后一个,就是如果有可能的话,报答一下丁夜,丁夜是唐家村,唯一一个帮过她的人,并且没有伤害过她。】
这四个心愿,都不算是很难。
不过,云夕最喜欢第四个。
她唇角勾了一下,道,“嗯,我知道了。”
顿了顿,缓缓说道,“对了,阿夜住在哪里?你把他家的地址给我。”
系统:……
宿主,你的骨气呢?
都喂了狗了吗?
……
丁夜干完农活回来的时候,天已经黑的快看不到了,不过,他早就习惯了这样的亮度,所以,完全不会影响行动。
他把湿了的草鞋脱在外面,赤着脚进了屋子,随手脱掉上衣,准备去打盆水洗洗。
他从小就爱干净,所以,每天不论干活到多晚,不论有多累,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掉一天的汗水和尘土。
手快要拿到盆子的时候,丁夜突然全身一震,扭头看向房门。
等等,他进来的时候,好像并没有开锁,而门上也没有锁,他是直接推门进来的。
可他走的时候,分明是锁了门的。
丁夜眸子眯了起来,家里进贼了?
唐家村的确有几个手脚不干净爱偷东西、且名声很臭的小毛贼,不过,他养了条狼狗叫做大灰,大灰很凶很凶,逮着人都能咬下块肉的那种,所以,那些毛贼以前从来都不敢来他这里。
今天是怎么搞定大灰的?
丁夜忽然想起一个戏文的片段,有个小贼去偷东西,主人家也是养了条很凶的狗,然后,小贼就用一个浸了酒的馒头喂给了狗,狗吃了浸了酒的馒头后,就醉倒了。
莫非,大灰也被人动了手脚?
可他回来的时候,大灰明明还冲着他叫了。
丁夜收回去拿盆子的手,打算先去看看大灰,虽然大灰目前看着像没事,但是,谁知道它有没有被人喂下其他的东西。
就在此时,里屋忽然传来一阵细微的动静,丁夜立刻看向里屋。
毛贼还没走?
他淡漠的面容瞬间冷了下去,起身朝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