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拉伸出手来迷迷糊糊的把闹钟按掉了,然后接着把头埋到了枕头里。
枕头上带着柔顺剂的香味,让人昏昏欲睡,诺拉觉得自己好像睡在棉花上一样。
她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坐了起来,换上衣服准备去跑步,前一天彼得还和诺拉打赌,诺拉绝对起不来跑步。
赌注是一顿中餐。
诺拉一想到自己可能会输,靠着自己强大的毅力起来了,她怎么能认输!这顿饭她吃定了!
天刚微微凉,街上基本上没有什么人,这个城市好像还没有完全苏醒过来。
微风吹过,湖面泛起涟漪,草地上还挂着露水。
呼吸着今天的一手空气,诺拉在跑完第一圈的时候,发现居然有个金发的男人超过了她。
这诺拉能忍?
就算她只是来晨跑的,她也是这群晨跑里最强的一个,所以诺拉立马加速跟了上去。
金发的男人发现自己被超过了之后,也加速了。
两个人在湖边就这样疯狂跑步,在第一缕阳光照射到的大地的时候,诺拉觉得自己还能跑,但是那个男人已经停下来了。
他微微喘息着,身上穿着的是V领的T恤,勾勒出了他的好身材,他的眼睛就像是纯净的大海一样蓝,汗浸湿了他的衣领,让他看起来有那么几分性感。
因为诺拉觉得自己赢了,所以转头看了他一眼,没想到还长得挺帅的。
那个男人看到了诺拉之后,对着她笑着说道,“你很能跑,明天早上你还来吗?”
诺拉点点头,她说道,“我每天都来。”
差不多时间的时候,诺拉听到闹钟,本来想睡下去,想起了今天也不能输,于是她强行怕了起来接着去跑步。
没准她不去,就等于在人家那里自动认输了呢。
所以在周六之前的每一个早上,诺拉都跑赢了那位金发蓝眼睛的帅哥——诺拉觉得他长得很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
要是用这种话和人家搭讪,那实在是太老套了,嗨,我觉得你很眼熟,这话诺拉都说不出口。
所以一直到星期五的时候,诺拉照常在觉得自己跑赢了之后说道,“周末我不来了,周末我有事。”
男人对着她笑了一下,这个男人长得高大又英俊,但是笑容却十分的温柔。
“我第一次看到那么能跑的姑娘。”男人笑着伸出手说道,“斯蒂夫·罗杰斯。”
不知道为什么名字听起来也很耳熟的诺拉伸手过去握住了对方的手说道,“诺拉·克里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