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又当又立(1 / 2)

“你那个养母真不是个东西,不过你放心,她马上就要被判刑了,不关个三五年出不来的。”

林成仁想到自己妹妹受的苦,和许梅花不知悔改的态度,心头来火。

才三五年?真是便宜她了。

两人又聊起林成仁日常办案的过程,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

林清欢发现大哥性格耿直而且正义感十足,对自己的这份职业很有热情,确实如同原书里那样,会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察,为社会做出贡献。

叶美英和林佳怡走进来的时候,兄妹二人正有说有笑。

林佳怡咬了咬嘴唇,换上笑脸:“大哥,妹妹,你们在聊什么呢?这样开心。”

“没什么,欢欢的养母马上被判刑了,她罪有应得,这是件大快人心的好事。”

“可是,大哥,这个养母毕竟养育了妹妹十八年,妹妹居然能下这个狠心把她亲手送进监狱,这还真是我所料想不到的。人心都是肉长的长的,要是换做是我,有这份恩情在,无论她做什么过分的事情,我都不会埋怨她。”

林佳怡有些遗憾地说。

突然,她又像是立刻联想到了什么,连忙又低声温和地说:“我这绝对不是

责怪妹妹是个白眼狼,我就是想到什么说什么,你千万别往心里去。”

林清欢本来心情不错,被林佳怡这么夹枪带棒地暗暗讽刺了一番,心里立刻就起了一股怒气。

看来她必须得想个办法让这朵白莲花离开林家,否则她早晚会被气到乳腺增生。

她正寻思着怎么回怼她的话,大哥就开口了。

林成仁拧着眉头,义正言辞地说:“小怡,你说的是什么话!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若是人人都徇私枉法,这不就都乱套了吗?”

林成仁倒是没听出林佳怡话里的弦外之音,只觉得自己作为一名警察,就应当恪守正义,维护公平。

哪个被抓过来的罪犯不是哭天抢地为自己做辩护?哪个家属不是痛哭涕零恨不得替他受惩罚,好让他改过自新?

如果打同情牌有用的话,那还需要法律干什么?还需要警察干什么?

林佳怡的脸色白了白,她怎么忘了自己的大哥最一根筋,认死理。

她连忙压低声音道歉:“大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

林成仁看她态度诚恳,脸色也缓和下来,露出笑容:“你就是经常看那些小说,三观都被带偏了,以后没事就

多读读经典文学,多学学一些法律知识,也不会让人这样看笑话。”

林佳怡咬牙切齿,眼角微抽,勉强笑着说:“大哥说的真对,妹妹一定听哥哥的话,找个时间就去图书馆借书。”

林清欢看她那副有气却不敢撒的憋屈模样,心里偷着乐。

叶美英叹了口气,原本还觉得林佳怡说这话让她心里有点不是滋味,她从来耳根子软,很容易被人带节奏。

可现在一听林成仁这样说,马上被说服了,并不觉得林清欢是白眼狼,反而觉得她勇气可嘉。

她顺着林成仁的话抚慰了林清欢几句,母女俩都笑起来。

这画面更是刺痛了林佳怡,她捏了捏拳头,默默沥干碗筷,不吭声了。

收拾完厨房之后,叶美英就要到河边去洗一家人昨天换下来的衣物。

正是九月天,秋老虎,外面日头很大。

叶美英一般都是在早晨六点,天光还未大亮的时候就去洗衣服,可是今天为了接待未来女婿,只能把这件事往后推。

林成仁吃过午饭,马上又要回警局办事。

林清欢知道自己如果不叫住林佳怡,她一定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房间去睡午觉。

“姐姐,你帮妈

妈提一下水桶,我们一起到河边去洗衣服。妈妈辛苦了一个早上,就回去歇着吧。”

林清欢想起原书中叶美英的结局,她是过劳死的。

他们这辈的人,都勤劳能干,又能吃苦头,凡事自己扛,全心全意照顾儿女。

可到头来,病痛折磨之下,也只有自己能够承受,儿女再孝顺,也不能帮她分担一丝一毫的疾苦。

既然现在是林清欢当叶美英的女儿,她一定会尽全力避免这个结局发生。

林佳怡一听这话,心中就是咯噔一下。

叫她学习烧菜做饭,洗刷碗筷也就算了,毕竟是在屋子里,可这大热天的外面日头正毒,她可舍不得自己这一身雪白细腻的肌肤,万一晒得跟林清欢一样又黑又黄,那要怎么办?

而且一旦起了这个头,以后恐怕有无穷无尽的麻烦。

叶美英笑着说:“你们两个大姑娘家,万一被太阳晒坏了怎么办,以后还怎么相人?你们就别去了,早上我还买了个大西瓜,现在还浸在后院井里头,你们把它捞上来跟大家分了吧。”

“西瓜?太好了,谢谢妈!我这就去把西瓜切了给两个弟弟吃,再给奶奶和二叔、三叔他们家送点。

”林佳怡说着,转身就走。

林清欢拉住她,脸上带着嗤笑:“姐姐嘴巴怎么这么馋?大西瓜要什么时候吃都可以,我们先去把衣服给洗了。妈妈心疼我们,难道我们就不该心疼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