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第10章(1 / 2)

郑志军气苦,这两个女人之前不都是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吗?现在反倒是两人相谈甚欢,对自己却仿佛再议论一坨狗屎一样,避之唯恐不及。

乐冬直接绕过两人向大门走去,郑志军张了张嘴,半晌没喊出来。

首先,他没想清楚,自己到底是选哪一个,对自己更好。其次,他尽管不愿意承认,却也骗不了自己的感觉,乐冬对他怕是真的没感觉了。

这样一来,他就要先稳住马红梅,否则,鸡飞蛋打了,就哭都来不及了。

如果乐冬能回心转意,他还是想要乐冬的,首先是脸蛋儿漂亮,然后就是有大房子,结婚之后不用跟家里挤在一起。

至于回城,郑志军已经打听到了,乐冬的户口已经抽回去了,现在算是到基层增加工作经验,随时可以选择回去。

要是两人结婚,自己的户口落在乐冬的户口上,而乐冬因为是烈士家属,是可以带人回城吃供应粮的。

更何况,就算是他跟马冬梅一起,以后回城有工作了,可是他就是十年不吃不喝,那也攒不到乐冬父母的抚恤金的。

再说,就自家父母那样,到时候自己的工资不管有多少,怕是也不会剩下什么的,都得补贴给其他兄弟,那自己是否有个体面的工作又有什么区别?

跟乐冬在一起,组织上看在乐冬牺牲的父母的面上,给乐冬的丈夫安排个轻松的工作,并不是难事儿。

这样一来,娶她们两个谁,到时候家里都是双职工,挣的钱都差不多,那自己为什么不娶个有房子有钱的?

之前选择马冬梅,那不是迫不得已吗?想到这儿,郑志军有点儿埋怨乐冬对他的不理解。

马冬梅看着脸色不停变换的郑志军,相处了一个多月,又亲身经历了这人的无耻,她又不是原主那个单纯的小姑娘,对赵志军的心理活动,基本是猜了个七七、八八。

心里为自己不值,面上冰冷地说道:“我们之间再也没有关系了,你自由了,但是,管好你的嘴,我可没有乐冬的好性子,要是让我知道你胡说八道,后果你知道!”

说完,马冬梅直接就走了,留郑志军一个人在乐冬家院门口淋着雨。

郑志军想要再次叫门,可是,终究是没拉下脸来,转身走了。

乐冬对于郑志军的识趣儿还是很满意的,正好这会儿的油温也降下来了,她拿出油坛子开始盛油,不过外边儿只留下半坛子做样子,剩下的两大坛子就放进了空间保鲜。

借着锅里剩下的油,乐冬决定做个酸菜炒土豆丝儿,这个菜,在东北有句前后语,叫做酸菜炒土豆丝——硬挺。

这意思就是说,用酸菜炒的土豆丝硬邦邦的,并不好吃,但是乐冬却特别偏爱这一口。

乐冬上一世的时候,小时候她家条件也不是特别好,那时候她爸妈还都是上班的,而她妈妈更是三班倒。

每次一遇到她妈妈加班儿的时候,她爸爸就会做炒鸡蛋跟酸菜炒土豆丝,可能是饿的时候会觉得吃什么都好吃,再加上他爸爸会往酸菜里切点儿肉,再把肉都挑出来给她吃。

相比于炒鸡蛋,在乐冬心里,酸菜炒土豆丝那是真的美味,后来家里条件好了,偶尔她爸爸闲着的时候,她就会闹着爸爸给她做。

进空间拆开了一袋袋装的酸菜冲洗干净,又切了些土豆丝出来借着锅里的油炒了起来,正好空间里还有早上剩下的米饭。

其实,说酸菜炒土豆丝硬撅撅的不好吃,关键就是这酸菜很吃油,之所以杀猪菜不腻人,主要也是因为里面的酸菜吃油。

这年头所有人的肚子里都缺油腥,所以杀猪菜的时候,一般放的都是白菜粉条子,一般不会用酸菜。

只有等都吃了几个来回,这锅里的汤跟清水也没啥区别了,这时候才会切酸菜下锅提个味儿。

吃完饭,正好天也晴了,乐冬决定上山去捡些柴火,她现在用的这些,都是昨天大队长从家给抱过来的一捆稻杆。

突然,乐冬想起来,自己的户口既然是城市户口,那就有煤炭的供应量了,看来,明个儿自己还得去一趟县城,这光烧柴火,现在没问题,等到了冬天她可受不了。

带着镰刀、背筐和绳子,乐冬就上山了,她并不认识什么野菜,顶多就知道婆婆丁和荠荠菜,这时候也早就老了。

至于蘑菇,说实话,她并不敢采,谁知道哪个是有毒的,哪个是没毒的,大不了想吃的时候去村里买来就是了,反正这时候这东西都便宜的不得了。

乐冬带着筐,是为了到山上的小溪那边儿摸水里摸摸,也是田螺的一种,边走边捡柴火的乐冬,遇到了两个少年。

这两个少年乐冬也知道,是他们村其他大队的,家里就只剩下个病秧子母亲,生活条件挺差的。

乐冬不打算管闲事儿,不是她冷血,实在是这年代这样的人太多了,他们家里还好,至少这两个孩子都已经十四五了,算是大半个劳动力,村里记公分的,也是照顾他们,一般都会给记六分到七分。

少年脚边儿捆着两大捆柴火,大的那个光着膀子,用衣服兜着蛋,小的道:“哥,咱们把这蛋卖供销社还是拿回去给咱娘补身子?”

哥哥叹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