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图跟你交个朋友呗——我在村里,几乎没有朋友,总觉得,自己要是哪天突然死掉了,连个收尸的哥们儿都没有……”四赖子还真会煽情。
“不至于吧,现在大家对你听信任的,不然的话,哪能把这么多参地都交给你来看守呢……”孙大皮觉得对方有点言过其实。
“表面上看,都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可实际上,大家对我还是心存戒心——为啥不敢让我使用火枪?为啥一直把我的身份证押在治保主任家里?为啥女人见了我,都像见了瘟疫一样……”
“可能,你以前做事,太不顾及后果了,伤害了很多人,大家都心有余悸吧……”孙大皮似乎很善解人意,才会这样安慰四赖子。
“唉,看来我这辈子,永无翻身之日了……”
“不会吧,你现在不是挺好的吗,光一年给村里各家各户看参地,就比正常人收入多好几倍……”
“赚了钱有啥用啊,哪里还有女人肯嫁给我这半个男人呀——哪像你,啥都健全,还娶了方圆百里最漂亮的女人做媳妇儿……”四赖子不知不觉,已经露出了某种羡慕妒忌恨,只是孙大皮没啥心眼子,没识破和在意而已。
“我是特殊情况,正赶上那回进山采药,有个大叔卡在山上的岩石上下不来,还被野蜂给蜇得昏迷过去,我发现了,就给救下来……结果,大叔醒来,万分感激我,还让我到他家里去做客!谁想到,就遇见了他女儿周香兰,一眼就看中了我,我也就没客气——婚姻是要靠缘分的,强求的肯定不行——或许你的缘分还没到呢,说不定哪天,你也能救个大叔,回头人家也有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也一眼看中了你,媳妇儿不就有了吗!”
“哪有哪样的好事轮到我头上啊!”
“缘分都是天注定,或许就在不远的将来,也有属于你的缘分出现吧!”
听了孙大皮的话,四赖子在心里说:“要是把你整死了,周香兰成了寡妇,或许我的缘分才能出现吧!”四赖子的腮帮子上的咬肌动了一下子,粗心大意的孙大皮一点都没发现,很快就被四赖子关于如何捕猎野狼的计划和具体方案给迷住了——不久,他们俩联手,真就利用四赖子可以与狼交流的本事,骗了一匹年轻的狼,进入了他们的圈套,将那匹年轻的狼,一举捕获。
“你这样对待狼,就会得罪牠们吧,将来牠们会不会来报复你呀!”孙大皮还担心这个。
“这你就不懂狼性了——想在狼群里混,就必须具备狼子野心,你越是软弱,大家就越是排挤你,抛弃你,你越是凶狠强悍,大家就越是敬佩你,服从你……”
“你是说,咱们捕猎了这头狼,非但不会得罪野狼群,还会获得牠们的敬畏和臣服?”
“应该是这个道理吧,一旦牠们知道我对牠们可以生杀予夺,信手拈来,牠们应该尊我为老大——会在心里想,或许那头年轻的野狼犯了什么狼规,被我给严厉处罚了吧!所以,我觉得,非但不会得罪牠们,还会让牠们更加听从我的支配呢……”
就这样,不但一连捕猎了三匹野狼,功劳都记在了孙大皮的头上,把狼肉分配给村民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孙大皮是个当代英雄,不用火器弹药,不用拼命厮杀,就能捕获野狼,这可不是一般战士能做到的呢。
若不是正好赶上上边传达一个文件,说野狼已经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许随意猎杀,除非野狼闯入民宅,祸害人畜,才可以捕杀——说不定,孙大皮还能更多地捕杀野狼,来扩大他的英雄战果呢。
只是在三次捕猎之后,四赖子和孙大皮的关系真的到了铁哥们的程度,虽然四赖子时不时也能露出狼性的马脚,但由于孙大皮没有防范之心,加之被胜利冲昏了头脑,也就疏忽大意,直至最后酿成终身大错。
每次剥狼皮,然后开膛破肚取出野狼五脏六腑的时候,孙大皮都没注意,四赖子咋都不要,只要狼的心肝和苦胆外加一副狼三件(狼鞭),其余的,都归孙大皮所有。
那四赖子似乎只吃狼的心肝,回家经过简单的烹调,就当了下酒菜,还将狼的苦胆,放进60°的老白干里稀释,然后,慢慢喝下……那副狼三件,却挂在屋檐下,风干着,等待有机会,派上大用场……
每吃一副狼心肝,四赖子就觉得自己的心脏跳得更加狂野,每喝完一副狼苦胆,四赖子就觉得自己的眼睛开始炯炯有神,甚至在喝完第三只狼苦胆酒之后,夜里竟然能看清模糊的物体了,对着镜子一看,自己都吓了一跳——咋开始发绿光了呢!
一直到了这个时候,四赖子才觉得时候差不多了——孙大皮和周香兰结婚都快三年了,四赖子居然整整用了这三年时间,将孙大皮对他的戒备完全打消,甚至俩人还在山里拜了把子,成了兄弟……
然而,四赖子再也不能等了,再等,连他心里要奉献给无限着迷的周香兰的花儿,都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