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过堂,脱裤子用杖(2 / 2)

已,尤其男子,眼里已经冒出了湛湛绿光。

要知道,大宋律法,用杖是要脱裤子,露屁股的。

若是真的那样做了,杜十娘只有死路一条。

告状没有状纸、越级告状、拦轿告状、中途翻供......

不管你有理没理,都要先打杀威棒,少则二十,多则四十。

这不是大宋律法,而是本朝太祖留下的旧制。

如果主审官私下审案,觉得其情可悯,多半会免去杀威棒,不会这么严苛。

但现在公堂审案,又有被害者家属官员要求严格按照审案程序进行,连包拯也不好拒绝。

见包拯沉吟不语,李堂立刻催促道:

“包大人,还等什么?难道你想包庇罪犯吗?”

此时杜十娘满目恐惧,她紧紧地盯着包青天,若真要下令,她会毫不犹豫地冲向房柱,碰头自尽。

包拯咬了咬牙,正要拍下惊堂木,曹斌却连忙喊道:

“我不服,杜媺现在既非原告,也非被告,她只是一个证人。”

“若是包大人如此伤害证人,以后若有命案,谁还敢作证?”

“以后所有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大宋还有公理可言吗?”

“望包大人三思而后行,你这一道命令下去,大宋将风气败坏,国将不国啊!”

包拯听到这番言语,手上的动作顿时迟缓下来。

李堂见此,立刻喝道:

“大胆曹斌,你敢诽谤朝廷?违悖太祖旧制,难道你想造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