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九零极品小姑子(2 / 3)

,立刻接口道:“大家不都说嘛,‘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文科有什么用,找不到好工作的!”

“可是,理科真的好难啊!”舒遥皱了皱鼻子,一脸沮丧地说,“我怕我考不上大学呢!”

“那有什么,考不上就让你爸爸养你一辈子!”王翠霞端着一盘红烧鸡爪走出来,笑盈盈地补充道,“再不济还有你哥哥呢,他再过一阵就毕业了,到时候多一个人养你,还怕少了你吃喝吗?”

这话说的,舒遥都差点当真了,如果她真是十七岁的宁舒遥的话。

想想剧情里,宁家确实养了她一辈子,给了她一个房间,保证她三餐有继,有吃的有住的,甚至都不会逼她去找工作,更没有像大多数父母那样一天到晚催婚,可以说给了她相当大的自由。落在从小被重男轻女的女主眼里,可不就是宠女儿宠得没边了吗?

舒遥收敛心绪,看着那盘鸡爪抱怨道:“怎么又是鸡爪啊,还要用手抓,太麻烦了!”而且鸡爪的爪尖都没剪掉,一不小心就会被划伤。

宁国华听了,不以为然地说:“那就不吃鸡爪,让你妈妈再做个糖醋排骨,这个是你喜欢的吧?”

舒遥忙不迭地点头,不忘夸赞说:“还是爸爸记得清楚,妈妈总把我和哥哥喜好记混,早上还说做了我最喜欢的韭菜馄饨,可人家最明明讨厌韭菜了!”

“哦,是吗?”宁国华抬头看了眼妻子,眉头皱了皱,很快又安慰起女儿,“回头爸爸好好说说她,乖女儿不生气啊!”

舒遥赶忙摇头:“我怎么会生气,妈妈那么幸苦帮我们做饭呢,我就不吃韭菜和鸡爪,其他我都不挑的。”

王翠霞脸色僵了又僵,她看了眼眉眼弯弯,笑得没心没肺的女儿,按下了心头的不快,转身去了厨房。

舒遥余光看着,心头微微一哂,其实不是宁逸辰喜欢吃鸡爪,这会还不像后世,一斤鸡爪抵得上一斤猪肉,这会鸡爪价格只有猪肉的一半,一个七八块,一个三四块,工人每月的工资也就一两百,几块钱的差别还是很大的。

宁国华看了眼厨房,回过头来开口道:“遥遥啊,那个——”

“爸爸,我心口有点不舒服。”舒遥见对方有些欲言又止,干脆打断了他的话,捂着心口眉头也跟着蹙起,一脸难受的模样。

宁国华呆愣了一下,立刻焦急道:“是不是累着了,赶快去休息一下,等饭好了爸爸再叫你。”

舒遥咽下了原本准备的话,点点头拿着书包回了房间。

关上门的刹那,她轻轻地吐了口气。

不舒服是真的,但还不到难以忍受的程度,她觉得这副身体可能是真弱,早上她走得快了一点就有些气喘吁吁,不知道是缺乏锻炼还是先天不足。

她把书包放到书桌旁,抬头看了眼现在的房间,嘴角轻轻地勾起一抹嘲讽的弧度。

宁家这处房子已经住了十年,三室一厅的格局正好可以满足全家的需求。当初搬来时小女儿七岁,那会正好生了一场病,安排房间的时候,就把除了主卧外另外一间朝阳的房间给了她。

说起这房子还颇有些来历,十年前还没有商品房存在,而且宁家几代都是泥腿子,也根本买不起县城的房子。但宁国华有个远房亲戚,那人临终前留了一笔遗产,指明了要给他,这房子就是其中之一。

宁家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从农村搬来了县城,而宁国华的运气很好,不久就在卷烟厂找到了一份工作,后来把王翠霞也安排到了食堂,一家四口从此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

按照剧情的安排,今天宁家夫妻俩本来是要和她说换房间的事的。

宁逸晨马上要毕业了,同时也找好了结婚对象,不久后就会带对方上门见家长。宁家夫妻的想法显而易见,儿子的房间太小了,不管是给人看着还是将来做婚房都不合适,他们就想让舒遥把现在这间宽敞明亮的房间让出来,换到那间只有七八个平方并且有点阴暗的小房间。

说实话,一般人家重男轻女的多,怎么也轮不到女儿住得比儿子好,除非女儿是姐姐,儿子还小要跟着父母住。

大环境如此,像舒遥这般待遇,谁见了不说宁家宠女儿呢?

“笃笃——”

房门被敲了两下,宁国华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遥遥,快出来吃饭了。”

“好。”舒遥应了一声,想到饭桌上可能展开的话题,她微微蹙起眉,一副没精打采的样子走出了房间。

“快来——”宁国华一抬头,立刻担忧道,“这是怎么了,还不舒服吗?”

舒遥勉强道:“没事的,就是胸口有点闷,应该不要紧。”

王翠霞端着最后一个豆腐汤上桌,见了也不由多问了一句:“是不是学校上课累了?”

“唔,可能吧。”舒遥也没指望他们提出去医院看一看,这会的人大多不爱上医院,有点不舒服都是自己扛过去,宁家其他人也不例外。

晚饭是糖醋排骨、红烧鸡爪、炒青菜,还有一个豆腐汤,宁国华特意把那盘糖醋排骨摆在了她的面前。

舒遥也没客气,直接夹了一块骨头小的,不料一入口酸味完全盖过了甜味,她差点忍不住皱眉,这是倒了半瓶醋进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