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第 102 章(2 / 3)

依然留在排练室独自加练。

除了陶暮的三只室友。

就像温葆调侃陶暮时说的,一个偶像包袱特别严重的人,就像浮在水面上的白天鹅。你看着他挺优雅自得,却没看见他在水底下那两只爪子扑腾的有多欢实。

就像所有人只知道温葆在期末汇演时一曲秧歌轰动京影,谁也没在意温葆在拍摄期末大戏前根本就不会跳秧歌。就因为杜康这位兼职导演的随口一句话——觉得跳秧歌附和阮妈妈的人设,又能烘托气氛。所以温葆就私底下找了视频还有老师,苦苦练了能有小半个月。才有期末汇演时一曲秧歌感染所有人的功力。

这世上有天赋的人特别多。但真正能混出头来的,不是有天赋,而是在天赋之外,还要付出比普通人十倍百倍的努力。

“嘎吱!”

舞蹈室紧闭的大门被人推开。一米七五的温葆同学从门外钻进来,手里还提着从食堂买的午饭。有陶暮最爱吃的土豆泥和烤羊腿。

“还练呐!先吃饭吧。”温葆光着脚走到陶暮旁边,席地而坐:“杜康和小褚子刚走。本来想招呼你出来吃午饭的。又怕耽误你加练,就没舍得叫你。反正也不是不见面了。”

男人之间,就算关系再好,也不会太腻乎。温葆将陶暮的盒饭递过去:“寒假你有什么安排吗?我是说,想不想拍戏?”

“有人找你拍戏啦?”陶暮掰开筷子,将土豆泥倒进米饭里和吧和吧,还有点嫌弃:“你怎么没给我加点香菜?”

“口袋里呢,单独放的。我还给你放葱了。也没外人,你随便吃,我不嫌弃你味儿大。”温葆见陶暮找了半天没找着,自己凑上去把香菜包翻出来,递给陶暮:“是有个剧组,请我去演个小配角。估计拍摄时间也不长。抗战戏,我在里边演个汉奸。”

温葆一说,陶暮一下子就想起来了。那确实是温葆第一部戏。是个大牌云集特别靠谱的抗战戏。温葆在里边演个出场戏份不到三集的小配角。跟男主角和男二号的对手戏最多。

男主角是业内有名的老戏骨,男二号是龙腾娱乐力捧的年轻演员。结果对戏的时候,男主角跟温葆的戏份还好,两个演技贼溜的戏骨一道飙戏,看的所有观众大呼过瘾。到了男二那一集,温葆的演技把男二碾压的渣都不剩。嬉笑怒骂浑然天成,也让所有观众一下子就记住了那个出场不到三集的小汉奸。

后来这天生怕死的小汉奸为了救男主角被敌寇杀死的时候,很多观众都看哭了。陶暮第一次看那段戏的时候,也看的眼睛热热的。总算明白什么叫演技。

“其实我觉得你的演技比严晟,王博远他们好。”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尽管温葆上辈子拿到了三金影帝,影响力和片酬却远远没有前者高。

温葆嘿嘿一笑:“演技这东西吧,我一向觉得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实好不好都无所谓,够用就行。演戏的时候呢,主要还是看角色。角色该怎么表现,咱们就怎么表现就完了。我发现你有的时候就想的特别多,所以用力过猛。”

陶暮演戏的时候,有的时候总会担心自己演的不好。但是温葆就不这样。他演戏就是演戏,角色需要怎么表现他就怎么表现,张弛有度收放自如,既不会故意压人的戏,也不会因为顾忌别人就压自己的戏。恰恰相反,他演戏的时候喜欢带着别人一起演。所以跟温葆对戏的时候,经常会有一种酣畅淋漓的快感。

就像之前期末汇演那最后一场戏,所有人都被温葆带动了。一起玩的特别嗨。

“其实我觉得你在期末小考时的状态就特别好。别想那些有的没的,你说你都一那么有钱的大老板了。放着霸道总裁不干,还坚持要演戏为什么?”温葆搂着陶暮的肩膀拍了拍:“我觉得应该跟我一样。就是为了好玩呗。既然好玩,咱就开开心心的玩。别怕别人老拿你跟谁谁比。其实仔细想想,比的着么。”

都在京影念书,温葆自然也听过外表那些陶暮的表演风格跟谁谁类似的风言风语。他觉得挺无所谓的:“像不像的又能怎么样呢?这玩意儿也没商标,不是说你因为跟谁的演技风格相像,所以你拍的戏就得分他一半片酬。”

陶暮顿时笑了。笑完之后,他又问温葆:“那你不会觉得我有些时候演的东西,画虎不成反类犬嘛?”

陶暮指的是他上辈子,不论演什么都有沈毓和严晟的粉丝这么骂他。如果说最开始陶暮是为了打击沈毓所以自取其辱,那么到了最后,他真就是想改都改不过来。

有些事情,有些遭遇,有些潜移默化的影响已经融入骨血了。那是一点点渗透进去的,想要□□,就得脱皮抽骨,甚至把流淌在身体内的血液都换一遍,才能焕然一新。

“谁说的?”温葆一脸郑重的看着他们家室友,搂着陶暮肩膀的胳膊微微用力:“说你偶像包袱重你还不承认。没人这么说,就只有你自己会这么想。而且我也真没觉得你跟那个严晟的表演风格有什么相像的地方。尤其是期末小考那场戏……人家严影帝没你演的那么丑。”当然也没有陶暮演的那么淳朴自然。

“滚!”陶暮没好气的瞪了温葆一眼,真以为他不要偶像包袱了吗?

“行叭!那我滚了。你好好练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