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陶暮记得上辈子的这个时间点, 他刚刚回到沈家,因为身世上的巨大落差,对沈毓抱有强烈的敌意。可沈家众人在对待沈毓的问题上却选择了无脑护, 这让陶暮大受刺激, 不顾沈家人的反对,执意要把沈毓赶出沈家——态度相当激烈并且手段相当拙劣。
比如转学到沈毓所在的学校,以报考金融系的方式证明自己比文学系的沈毓更强;强行挤进沈毓的朋友圈, 煽/动沈毓的朋友针对沈毓;拍戏时故意压沈毓的戏;甚至跑到沈毓打工的店里耀武扬威充当恶客……现在想想, 陶暮自己都觉得弱智到荒谬。
也就是傻白甜甜宠文里才会有这么幼稚的“虐心”剧情。换了正常世界,估计只有智障才会做出这种缘木求鱼的事情来。
不过那会儿, 正是因为陶暮这些没有脑子的针对举动。那些原本看不上沈毓,或者对沈毓无感的人才会渐渐被沈毓所吸引。他们一致认为这个男孩儿清纯脱俗,跟娱乐圈众多的妖艳jian货一点都不一样,是个水晶心肝儿,出淤泥而不染,外表纤细柔弱实则坚韧善良的小天使。
于是这些爱慕者因怜生爱,开始充当沈毓的保护神。每天正事儿不干, 除了给沈毓解围, 就是找他麻烦。虽然相互之间也都看不顺眼, 但最终却在不断打他脸的过程中,结下了一丝诡异的战友同袍般惺惺相惜的情谊。最终在沈毓的感化下,放下芥蒂其乐融融。甚至联起手来组建了以沈家为中心的商界联盟。
重活一世, 脱离了降智buff的影响, 陶暮跳出剧情逻辑, 再次审视这些过往,就发现很多剧情其实值得深思。比如——
“小暮?小暮?”
肩膀被人重重拍了几下,陶暮回过神来:“啊?”
“想什么呢,跟你说话都没听见?”孟齐温颜一笑:“你耀哥的提议,您觉得怎么样?”
“什么?”陶暮一脸茫然的看向刘耀。
刘耀没好气儿的瞪了自家崽儿一眼。谈正事儿呢怎么还走神儿了!
“我跟你小齐哥的意思,是觉得沪城这边水太深,局势太复杂,你们小孩儿就别跟着瞎掺和了。”容易砸锅!
“这事儿还是就交给我们。”刘耀大包大揽:“回头我让大辉走一趟——”
“最好别让大辉哥去。”陶暮出于谨慎,开口说道:“大辉哥盯过骆阳的梢。如果在那个节骨眼上在沪城出现,有一定的可能引起有心人的注意。”
重活一世,陶暮从来不会低估沈毓那帮人的气运。所以他搞任何事情都会加倍小心——即便这样也不能保证一定隐秘。但只要能在他完成原始积累前拖延一阵子,等到他自己有能力对抗风浪时,再怎么暴露都没关系了。
而在陶暮原本的计划中,是准备见机行事。以陶暮对姚文霄的了解,只要让姚文霄看到骆阳死皮赖脸的围着沈毓蹦跶,肯定忍不下来。到时候如果姚文霄跟上辈子似的,自己就决定跟骆阳死磕了,那他就不做什么。只是选个恰当的时机把照片递过去。如果姚文霄出乎意料的忍下来了,那他就想办法再添一把火。
至于递照片的方式也有讲究。陶暮还没想好,究竟是冒充八卦小报的狗仔,先在一些八卦周刊上登一些照片引起姚文霄的注意好,还是直接让人把照片寄给姚文霄更有效。
不过这种小事不用在意。陶暮真正的杀手锏还是在商场上,挑拨两家内斗——
圣安集团虽然以餐饮发家,但这些年来运转良好,资金充沛,已经开始谋划转型。而在华夏境内,如果有资本有人脉的话,最好做的生意莫过于房地产。
想要转型的圣安集团只要不傻,自然会把视线放在这块肥肉上。
陶暮记得上辈子的这个时间点,圣安集团正在谋划一块地皮。想要正式进入沪城房地产业。碰巧,沈家和骆家都看中了这块地皮。三大集团都会参加十月份由沪城政官方主办的那场竞标会。其中沈氏集团的负责人是沈宸,圣安集团的负责人是姚文霄的二叔,骆氏集团的负责人就是骆阳。
虽然陶暮也搞不清楚骆老爷子是怎么想的。竟然会力排众议,派出这么一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纨绔子弟主持一项关乎集团未来发展的重要项目。但总而言之,按照上辈子的剧情发展,骆阳肯定会在争风吃醋时无意间把骆氏集团的底价透露出去。而姚文霄得知这个情报后并没有告诉圣安集团,反而把骆氏集团的底价透露给沈宸。最后沈家以区区一百万的差距打败骆氏集团获得这块地皮。
沈家在拿到地皮之后,为了安抚圣安集团和骆氏集团,并没有选择吃独食。而是答应三家公司联手开发这块地皮。这也是沈毓的爱慕者还有沈家人第一次在商界联手。
当时陶暮刚回沈家,整日沦落社会底层的十八岁少年没有任何商业嗅觉,根本意识不到这里边的文章。不过重生以后,陶暮就能从沈宸玩的这一手上看出很多东西。
更有意思的是,重活一世的陶暮还知道所有竞标公司的底价。
那这事儿就有文章可做了。
接下来一个礼拜,飞讯网的发展一如陶暮所料,迅速扩展到燕影和京城其他大学院校。就连远在沪城的戏剧学院都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