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章(1 / 2)

王蔓云穿进的这本书不是以原主为主角的书,原主在书中,只是一位戏份很少的配角,原剧情里,原主在发现丈夫有外遇后并没有离婚。

没有离婚的后果并不会换来丈夫的回心转意。

出轨的人,只有零次与无数次的区别,原主在丈夫第一次出轨时因为各种顾忌,选择了原谅,再之后,就再也没有了闹腾的资格。

因为方家知道原主的软肋。

为了娘家所有人的工作、前程,原主忍耐了一辈子,直到死亡。

王蔓云是不愿意这样憋屈活着的,所以穿到这里的第一时间,她就跟方家划分清楚界线,也在第一时间弄到了离开沪市的证明。

要不是只买到明天出发去海岛的火车票,她现在就走了。

不能马上走的王蔓云站在马路边看了看天色,然后转头四看,今天忙着去好几个部门签字、盖章,这顿忙碌,已经是下午三点。

早就饿得不行的她见不远处有间国营饭店,走了过去。

她打算先吃点东西再回王家住一晚。

沪市是大城市,每个区都设立了很多饭店,不过都是国营的,国营饭店的服务很有国营特色,要是不认识人,管你是谁,里面的服务员可是不会给好脸色的。

王蔓云早有心理准备,面对鼻孔朝天的收银员,懒得计较,交完钱与粮票,拿上号,就找了个角落的空位置坐下等待。

她没点多少东西,在钱不好挣的时代,一个人吃饭,只点了一碗阳春面。

有汤有面,还有几粒葱花,足够饱腹。

面上得很快,主要是这个时间点不是饭点,后厨才能很快就把王蔓云点的面条做好,抑扬顿挫的吴侬软语从取餐窗口飘了出来。

刚坐没两分钟的王蔓云起身去取自己的面条。

普通话虽然在五几年就推广,但沪市当地人还是喜欢以当地话交流为主。

王蔓云饿得不轻,拿到面条,一坐下就赶紧把碗里的汤吹了吹,然后轻轻喝了一口。

热汤下肚,早就造-反的肠胃得到舒缓。

没那么饿得慌后,王蔓云才拿起筷子慢慢品尝起面条,不算好吃,也不算难吃。

只能说面条做得中规中矩,胜在汤还算鲜美。

根本就浪费不起粮食的王蔓云用了十来分钟才把面条吃完,不是她嫌弃面条不好吃,而是后世带来的细嚼慢咽刻印在了骨子里。

吃完最后一口面条,王蔓云看了看还剩小半碗的汤,犹豫着要不要喝了。

她来这个时代虽然不久,但却是发现这里所有人都不会浪费食物,不管是吃饭,还是喝汤,好像都会全部吃光。

入乡随俗,王蔓云最终端起了碗。

“王哥,听说小五离婚了?”

王蔓云碗里的汤还没有进嘴,就有两个客人进了门,估计双方彼此间很熟悉,说话音并没有太过压制,她这边也就听到了。

原本王蔓云是不在意别人说什么的。

结果接话的那道声音太熟悉,熟悉得她下意识竖起了耳朵。

王永元今天上的是早班,下午两点就下班了,原本是打算赶紧回家休息,结果还没到家门口,就被同一个大院的兄弟拉来下馆子。

六十年代,再富裕的家庭每月下馆子的次数都有限,被人请下馆子,那绝对是天大面子,乐呵呵的王永元直接就跟来了。

路上两人各自骑自行,不好说私密一些的话,到了饭店才算是真正说上话。

结果兄弟一开口,就让王永元惊得头皮都麻了,脸色阴沉起来,“二子,侬个撒一思?”小五离婚的事只有他们家里知道,他难以想象对方是怎么知道的。

“哥,侬别管我怎么知道的,我就问,小云是不是真的离婚了?”二子根本就没有留意到饭店里的王蔓云,只一心向王永元求证。

“离婚了如何?不离又如何?我跟侬说,侬以前没有机会,以后也没有机会,我劝侬还是死心早点找个合适的姑娘结婚,别耽误了自己。”

王永元不想吃饭喝酒了,说完这句话就推开二子准备出门,

早知道二子是因为小五离婚的事找他,他根本就不会跟着来。

吃一斤肉都不想来。

“哥,你别生气,这事我也是无意中知道的,我没往外说过。”二子见王永元生气要走,赶紧把人拉住。

也没在乎对方说的那些自己不爱听的话,而是转头向收银员点了很多菜。

都是带肉的硬菜。

收银员工作时间与地点一直在前台,无聊得很,此时听到离婚八卦,不怎么好的态度立刻来了个大转弯,热情收钱、粮票,还招呼两人往离她最近的一张桌子坐下。

那个桌子离王蔓云有点距离,要是不扭头,是看不到角落里的王蔓云。

背对而坐的王蔓云看着碗里的汤,喝不下去了。

这个二子她记忆中还真有。

人是个老实本分有点本事的小伙子,比原主大两岁,同一个家属区的孩子,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

青梅竹马的男女,只要感情不错,还挺配。

可惜就可惜在二子的父亲在他上高中时出了意外,人没了,顶梁柱没了,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