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彦贞见自己的五千兵卒让周军左右两翼骑兵一夹击,配合步卒的正面攻杀,只是短短盏茶的时间,就给打得不成建制,脸色一片煞白。 看着自己手下的兵士几乎受到了周兵单方面的屠戮,一个个鲜活的生命伴随着哀嚎倒在了地上,刘彦贞只觉得胃里一阵抽搐,大有呕上来的感觉。 张延翰也是手足慌乱,不知如何应对这种场面。 尽管他们手上兵卒多对方近乎十倍,可在没有吃饭的情况下,来回奔行了二十里,又哪里还有力气战斗? 其实以正常精锐兵士的体力来说,急行军二十里还是拥有一战之力的。 毕竟急行军是精锐兵士的必备技能。 可这些南唐的精锐不一样。他们是水军,平时训练都是在舟舰上,徒步行军是他们最弱的一环节。 所以他们追不上周兵的尾巴并非是周兵快,而是他们太慢了。 在这一刻,张延翰也终于意识到身旁的这个大唐韩信是多么不靠谱了。 “冲过去抢船!我们一起加起来两万多兵士,他们能够阻挡多少?” 张延翰好歹也是上过战场的斗将,比起已经完全不知如何御敌的刘彦贞要好上几筹。 尽管他这主意并不怎么样。 “对对对!” 刘彦贞如捣蒜般点头,高声道:“我们不要理他们,绕过去,绕过去抢船。” 两千周兵在盏茶时间就将他们打得不成建制,这种威慑力已经夺了他们的胆气,竟然不敢打,脑中想着唯有逃跑。 还没喘口气的唐军兵士再度动身,不过这一次行动利落了许多,毕竟事关生命,也不用打仗,只需逃跑。 他们这边一行动,潘美、曹彬立刻看穿了他们的意图。 潘美舞动着令旗,而曹彬直接领着五百骑对着准备绕过战场迂回去抢船的唐兵冲去。 张琼原本还想从侧翼切入割裂敌阵,收到了潘美的指令,也与曹彬一样杀向了另一股迂回的唐军。 但正如张延翰想得那样,这两万头猪放着让人杀也得杀个手脚发软,何况是两万活生生的人? 他们完全不接战,就是跑,各种绕着跑,兵力上的劣势,纵然潘美、曹彬指挥得当,一时半刻也拿这种情况没有办法。 但就在这时,石守信及时抵达了战场。 他扮演的就是正阳浮桥的守兵,无脑奔逃的角色。 给刘彦贞两箭射倒两人,又奇迹生还的也是他麾下的兵士。 并非刘彦贞箭术不行,也不是中箭的兵士命大,而是石守信的骑兵都配备防箭矢的锁子甲。锁子甲能够大幅度的削弱箭矢的穿透性,令得他们受伤却不致命。 石守信一边将自己手上的千骑分成五个小队,分四个小队让他们去截杀意图靠近舟船的南唐兵士,自己并不急着冲锋,而是环顾战场,寻找合适的冲杀机会。 石守信在行军布阵上或许不及曹彬、潘美,但作为用骑老手,对于战机的把握,远不是潘美、曹彬这种天赋超群,却疏于阵仗的后起之秀可以相比的。 突然他在乱兵丛中看到了一闪闪发光的存在。 “那是……” 石守信皱起了眉头,嘴角却忍不住翘起,轻轻地说道:“明光铠。” 明光铠是大唐王朝最流行的铠甲,作为唐十三铠之首,胸前和背后有金属圆护,打磨的极光滑,颇似镜子,在阳光的照射下,能够反射出耀眼的光芒,威武与帅气并存。 唐朝尚武,故而大多武将最爱穿明光铠,目的就是在战场上传递着两种消息,一是告诉所有己方兵士老子在这,不怕死的跟我冲,另外就是告诉敌人老子在这,有本事来跟我打,将激励军心与嘲讽的指数拉满。 到了五代十国,明光铠显然不流行了。 明光铠不是一般的将军有资格且穿得起的。 手里的军马越多,就意味着权势越大,越是惜命。 想不到南唐军中居然有人敢穿明光铠? 是想试一试我刀是否锋利? 石守信高举着自己的马刀,喝道:“兄弟们,看见没,那个银光闪闪的。肯定是好货,我们去砍了他!” 唿哨一声,一马当先的就冲向了那耀眼夺目的存在。 刘彦贞在张延翰与一众亲卫兵的护送下,打算悄悄地绕过战场。 他马都不敢骑,混迹在兵丛中,自以为很低调。 完全不知,随着时间的推移,太阳高升。 他刘彦贞就是这战场上最靓的仔。 石守信高声咆哮着,眼中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存在,途中碰到的兵卒都懒得挥刀劈砍,直接冲撞过去。 这高速飞驰的战马将挡在他面前的兵士撞得凌空而起,强大的冲击力不异于受到了重锤撞击。 石守信驱使着坐骑直接撞进了刘彦贞的亲卫兵丛,锋利厚重的马刀左挥右斩,如劈瓜斩菜一般,周边几个无头尸体倒在了地上,血柱喷射…… 然后纵马穿过他们的尸体,强行破开人潮,冲到了刘彦贞身旁。 刘彦贞听到后面传来的阵阵惨叫,忍不住回头一看。 一个巨大的黑影出现在了眼前,还未看清黑影是什么,忽然觉得前胸剧痛,自己直接给巨力踩倒在了地上。 这才发现自己的胸前踩着两只粗壮的马蹄,剧痛袭来,热乎乎的液体从嘴角涌出,意识渐渐模糊。 石守信拉着缰绳,横刀立马,高呼道:“贼将已死,降者不杀!” 在他身后的两百骑兵也轰然杀至,跟着高呼:“贼将已死,降者不杀!” 然后周边密密麻麻皆传来了周兵的呼喝:“降者不杀!” 罗幼度与赵玭领着余下一千兵卒赶到战场的时候,收了一个尾巴。 罗幼度与赵玭的任务与石守信一样,都是领着刘彦贞跑,只是没有想到唐军行军能力如此之差,一直都没追上他们。 直到收到曹彬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