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久没听苏培盛发出声响, 四爷头也不抬地道:“你退下吧。”
说罢,似想起了什么,把案桌上的首饰册扔给他。
册子精准无误地落到苏培盛的怀里, 苏培盛立马接住,塞进袖口,魂儿飘荡荡地离开了。
张起麟见他魂不守舍的,笑眯眯上前关怀:“苏哥哥这是怎的了?”
“没怎么。”苏培盛一看来人,转瞬恢复常态, 呵呵,以为他这是被王爷训斥了?
没影的事!
苏大总管顿时觉得自己少见多怪,不就是主子看不上外头的首饰,准备亲自给年侧福晋设计么?
有赖皇上对儿子的高要求, 从前皇阿哥们在上书房读书,什么没学过。书读一百二十遍都是小事了,骑射, 书画,几何, 音乐……方方面面都有教学。事实上, 四爷虽很看不上九爷,却也不会小瞧他的本事, 除去为人和站队一言难尽外,九爷还真称不上一个废材。
苏培盛回想起从前跟着四爷读书的日子, 觉得自己还是世面见得少了。
显然,他们王爷对艺术没有偏爱,但设计首饰,还是不在话下。爷从前还给爱犬设计过小衣裳呢!
说爱犬爱犬到,只听得一声“汪汪”, 苏培盛循声望去,原来是百福放风的时间到了。
百福是一只威风凛凛的大黑狗,性情桀骜,待人如出一辙的高冷。两年前,四爷在宫中猫狗房与之合了眼缘,就把它带进了王府。
百福不咬人,却和温驯搭不上边,一生下来,就对照顾它的小太监爱答不理,便是四爷,也顶多准许摸上一摸。
可以说是很叛逆了!
苏培盛怀疑它不咬人,不是不想咬,而是不屑咬。
这是第三只百福了,嗯,王爷养的狗无一例外都叫“百福”。他的脸上堆出笑容,想和百福打个招呼,与往常一样,百福高冷地甩了甩尾巴,无视书房前凑着的一堆人,自顾自走远了。
张起麟看着它黑溜溜的、油光水滑的毛发,心想百福还是不爱穿衣服啊……
他和苏培盛对上视线,也不欲探究苏大总管是究竟因为什么魂不守舍了,在心底暗爽起来,百福不理我,不也是不理你?
就如同王爷贴身总管的位置,他也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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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娇不是没有去过前院,只是每每都和大黑狗的放风时间错开了。
四爷也没怎么在她耳边提起,他觉得以年娇的性子,定然接受不了百福的无视,紧接着便是挫败与不高兴——她不高兴了,折腾的还不是自己。
粗粗画出几张满意的设计图,四爷先把其中一张涂得精细,他看了看天色,搁下了笔。
忙里偷闲,也别有一番意趣。
想必这个时候,府外早已天翻地覆,住他对门的邻居又是什么光景?
四爷对明日的早朝略略生了期待,除此之外,太子在江南的谋划,想必也落成了。
他心里想着事,一边往栖桃院走,年娇早就坐得端端正正地等着他,见到老板眼眸弯弯,甜蜜地酿出一抹笑。
卸下才女的大包袱就是不一样,尤其经历过李侧福晋让大格格作诗,年娇觉得整个人都轻松了。
为此,她要好好侍奉王爷,就算自己受点儿委屈,傍晚不能再吃炸鸡,她也可以忍受!
四爷不动声色地瞅了眼膳桌,发现今晚年娇极其照顾他的口味,点的都是他爱吃的。
“……”雍亲王诡异地觉得年侧福晋是在犒赏他。
多稀奇。连五天没有吃的、她最喜欢的猪蹄都能舍去。
一见钟情么?
尽管摸透了年娇这个小妖精的脾性,四爷还是愉悦起来,殊不知猪蹄中午就上桌了,而他忙于招待五爷九爷,也并没有着人打探。
四爷坐到年娇身旁,一秒,两秒,三秒……用不着他在心里数数,漂亮的美人柔弱无骨地黏了上来。
年娇吧唧一口亲在他的脸上,往日出格到引来男人训斥的动作,只招致轻轻的一瞥。
年娇迟钝的头脑,并没有察觉四爷待她的态度有了转变,小花妖只觉老板今天心情特别好,为人特别亲切,一双水润润的眼眸,也散发出高兴的光芒:
“爷劳累了一天,实在辛苦了,先喝一碗润喉的汤。”
说着,端起四爷面前的碗,将不远处的玉米排骨汤盛了过来,原本要放在桌上的念头一转,年娇胆大包天地用银勺舀起,凑到了老板嘴边。
四爷垂眼,那银勺就差一丁点的距离,便触碰到他的唇角,温热的汤汁散发着玉米香气,不见一点油腥,剔透又晶莹。
他的手紧了紧,想要捻动佛珠,堪堪忍住了。
短短片刻,谁也不知道他想了什么,四爷神态若常,微微张嘴,把银勺抿了进去。
年娇眼睛一亮,今天的老板果然特别好说话,见四爷喉结滚动,她像是得了鼓舞一般,手指挑动,飞快地又舀了一勺。
只是没能重复刚才的动作——
因为王爷亲了过来。
四爷是个守规矩的人,至少在年娇进府以前,他从没有做过出格的事。年娇进府以后,除去夜晚,他依旧遵循着心中的条条框框,譬如用膳的时